编辑: hys520855 2019-07-04

竞得者原锁定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若拍卖流拍的,所有竞买人锁定的保证金将自动释放,锁定期间不计利息. 十

一、拍卖余款由竞得者在2016年12月30日16时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执行代管款专户),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东莞石龙支行营业部,账号:44303701040000017-10].填写缴款单时请在备注栏注明:拍卖标的物名称,并将缴款凭证、身份证、联系方式通过传真(传真号码0769-86101013)或微信、彩信(18666496208)等方式通知本院工作人员.本院工作人员核对拍卖款汇款情况和办理相关手续后,通知买受人(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委托手续等原件)到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705执行指挥中心办公室(地址:广东省石龙镇黄洲新城区方正大道)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 十

二、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成交价相对较高.竞买人参与竞价,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

网址: http://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委托法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标的物情况介绍摘录自世联估字DG[2016]H060014号评估报告. 法院咨询

电话: 执行局杨法官 、陈书记员0769-

86101526、86101297(标的物详情咨询) 李小姐0769-86101055(拍卖技术咨询,咨询时间为办公时间) 法院监督

电话:0769-86101525 淘宝技术咨询

电话:400-822-2870 联系地址:东莞市石龙镇黄洲新城区方正大道

网址:http://www.dgdyfy.gov.cn/ ???广东省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 二一六年十二月七日 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关于位于东莞市虎门镇海富华庭海华庭35楼B1房的房产 拍卖须知 ? 广东省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定于2016年12月23日10时至2016年12月24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

网址:http://sf.taobao.com/0769/01)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就有关的网上拍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

一、本《拍卖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 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 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如为限购地区不动产请自行确定是否具有相关资格.(竞买人须在淘宝网实名注册).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五、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2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六、竞拍前竞买人的支付宝账户中应有足够的余额(14万元以上)支付拍卖保证金.竞买人在对拍卖标的物第一次确认出价竞拍前,按淘宝系统提示报名缴纳保证金14万元,系统会自动锁定该笔款项.拍卖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 买受人 )锁定的保证金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后即时释放,保证金锁定期间不计利息.拍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即时释放,保证金锁定期间不计利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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