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star薰衣草 | 2019-07-05 |
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该项目位于连云港市(堆沟港)化学工业园内经八路东、新港大道西,总投资7259万元,其中新增环保投资438.8万元.公司在弃建已验(连环验〔2007〕36号)氟尼辛葡甲胺生产线10t/a及(连环验〔2010〕55号)四氟苯醇生产线200t/a的基础上,在公司现有厂区内进行技术改造,新增设置5'
-脱氧-5-氟-N-[(戊氧基)羰基]胞苷2'
,3'
-二乙酸酯生产线、2-磷酰-克林霉素生产线、胆碱胞嘧啶核苷二磷酸酯生产线、9-[2-(膦酰甲氧基)乙基]腺嘌呤生产线,同时建设(改造)与之配套的公用、辅助、储运及环保工程等.形成年产100吨5'
-脱氧-5-氟-N-[(戊氧基)羰基]胞苷2'
,3'
-二乙酸酯、200吨2-磷酰-克林霉素、60吨胆碱胞嘧啶核苷二磷酸酯、100吨9-[2-(膦酰甲氧基)乙基]腺嘌呤,并生产副产品亚磷酸、乙醇、六甲基二硅胺烷、氯化铵副产品.根据《报告书》评价结论、技术评估报告及灌南县环保局预审意见,在落实《报告书》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生态保护措施的前提下,从环保角度考虑,同意你公司按《报告书》所述内容建设.
二、原则同意灌南县环保局预审意见.在项目工程设计、建设和环境管理中,你公司须落实预审意见和《报告书》中提出的各项环保要求,严格执行环保 三同时 制度,确保各类污染物达标排放.并须着重落实以下各项工作要求:
(一)全过程贯彻清洁生产原则和循环经济理念,采用先进工艺和设备,加强生产和环保管理,从源头上减少能源消耗量,污染物产生、排放量,本项目各项技术指标应达清洁生产国内先进水平.
(二)按 雨污分流、清污分流、一水多用、分质处理 原则设计建设厂区给排水系统,严禁生产废水、冲洗废水混入清下水管网.项目清下水主要为循环冷却系统产生的更新水,达规定标准由厂区清水口排放.根据项目废水水质情况进行分质预处理,其中高盐废水、含磷酸废水、含锡废水经预处理后,与其它工艺废水进厂区污水站预处理后再与其他废气吸收水、设备地面冲洗废水等混合进厂区扩建污水站处理,COD、SS、氨氮、总磷达连云港化工园区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石油类、氟化物、甲苯、二氯甲烷、AOX达《石油化学工业排放标准》(GB31571-2015)中表
1、表3的接管标准,总锡达《锡、锑、汞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0770-2014)表2标准后经专用明管输送至园区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项目废水处理方案须由有资质单位设计、施工,并经专家论证后报我局备案,在建设中严格落实.
(三) 项目使用集中供热.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废气防治措施,确保各类废气达标排放.厂区内现有临时锅炉须无条件拆除,按园区供热规划实施集中供热,导热油炉须使用清洁能源.本项目新增3座排气筒,其高度不得低于《报告书》所列.项目废气处理方案须由有资质单位设计、施工,并经专家论证后报我局备案,在建设中严格落实. 有组织废气氯化氢、甲苯、乙腈、正己烷、甲醇、丙酮、二氯甲烷、吡啶、三氯甲烷排放限值参照执行《石油化学工业排放标准》(GB31571-2015)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