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贾雷坪皮 2019-07-05
采购编号:LZCXJ[2018]062号(第三次) 采购项目:乐至县检察院办案设备采购 询价通知书中国・四川(乐至) 乐至县检察院 共同编制 乐至县政府采购中心 二O一八年十二月 目录

第一章 询价邀请

2

第二章 询价须知

4

第三章 供应商询问、质疑和投诉

15

第四章 供应商应当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

17

第五章 采购项目技术、服务、合同内容主要条款及其他商务要求

17

第六章 响应文件格式

19

第七章 评审办法

28

第八章 政府采购合同(样例)

33

第一章 询价邀请 乐至县政府采购中心受乐至县检察院的委托,拟对办案设备项目采用询价方式进行采购,特邀请符合本次采购活动要求的供应商参加询价.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编号:LZCXJ【2018】062号第三次. 2.采购项目:乐至县检察院办案设备采购. 3.采购人:乐至县检察院. 4.采购代理机构:乐至县政府采购中心.

二、资金情况 资金来源及金额:财政性资金190724.00元.

三、采购项目简介:详见询价通知书

第五章.

四、供应商邀请方式 公告方式:本次询价邀请在四川省政府采购网(www.ccgp-sichuan.gov.cn)上以公告形式发布.

五、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 1.在中国境内登记注册的法人/其他组织;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六、严禁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1.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供应商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询价通知书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询价通知书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资质要求、技术/服务要求、合同内容主要条款、履约能力、其他商务要求、评审因素和标准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

七、询价通知书获取方式、时间、地点 1.本项目询价通知书免费获取(供应商自行在四川省政府采购网免费下载). 2.供应商自2018年12月20日至2018年12月24日(上午09:00-12:00,下午2:30- 5:00.法定节假日除外)在乐至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2楼大厅报名,供应商报名成功并登记备案后视为获取了询价通知书,其询价资格不能转让. 3.获取询价通知书时,经办人员须提交以下证明材料: ①单位介绍信原件(格式详见附件1);

②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查验原件). 注:获取询价通知书期限届满后,若获取询价通知书的潜在供应商不足3家,采购代理机构将顺延获取询价通知书期限,并在四川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更正公告,将不再另行书面通知已获取询价通知书的潜在供应商.请各潜在供应商自行登录四川省政府采购网查询、获取相关信息. 提交响应文件 1.提交响应文件开始时间:2018年12月26日09:30(北京时间). 2.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18年12月26日10:00(北京时间). 3.提交响应文件地点:乐至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二楼第三开标室. 响应文件必须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指定地点,逾期送达、未按询价通知书规定密封和标注的响应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本次采购不接收邮寄的响应文件.

下载(注:源文件不在本站服务器,都将跳转到源网站下载)
备用下载
发帖评论
相关话题
发布一个新话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