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liubingb | 2019-07-05 |
中标人按中标金额的10%交纳履约保证金,在货物全部验收合格二个月后如无质量问题予以无息退还. ⑷ 下列任何情况发生时,投标保证金将不予归还: ① 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
②投标人存在串通报价、恶意中伤等违反招投标规定的行为.
9、投标有效期 ⑴ 投标有效期为招标机构规定的开标之日后30天. ⑵在原定投标有效期满之前,如果出现特殊情况,招标机构可以书面形式提出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投标人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可以拒绝这种要求而不被没收投标保证金.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不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且需要相应地延长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
10、投标文件的签署及规定 ⑴投标文件必须由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签署,投标方应填写全称,并加盖公章. ⑵投标文件按统一格式填写,按顺序装订成册. ⑶投标文件需按招标文件要求的规格、配置填写,字体书写必须工整清楚,易于辨认,文义明白准确.投标文件不得涂改和增删,如有修改错漏处,必须由同一签署人签字或盖章.如因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投标方负责. ⑷ 投标文件必须用不褪色的墨水填写或打印.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11、投标文件的装袋、密封、递交 ⑴ 投标文件应按以下方法分别装袋密封(如商务标和资格标没有分开装袋,招标方有权取消其投标资格): ①商务标袋内装投标书正本1份、副本2份并密封,资料为6(1)所包括的内容.封口处应有投标方全权代表的签字及投标单位公章,封皮上写明招标编号、招标项目名称、投标方单位名称,并注明 商务标 字样. ②资格标袋内装资格标书正本1份、副本2份并密封,资料为6(2)所列内容.封皮上写明招标编号、招标项目名称、投标方单位名称等,并注明 资格标 字样. ⑵ 如果投标方未按要求密封及加写标记,招标方对投标文件的误拆概不负责. ⑶投标文件必须在开标前邮寄到达或派人送达到指定的投标地点.
12、投标截止期 ⑴招标机构可按规定以补充通知的方式,酌情延长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日期.在此情况下,招标机构和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期方面的全部权力、责任和义务,将适用于延长后新的投标截止期. ⑵招标机构将拒绝并原封退回在投标截止时间后收到的任何投标书.
13、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⑴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书后,可以修改或撤回其投标,但这种修改和撤回,必须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期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机构.在投标截止时间后,不得再更改投标文件. ⑵ 投标人的修改书或撤回通知书,应按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且在内层信封上标明 修改 或 撤回 字样. ⑶在投标截止期与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终止日之间的这段时间内,投标人不能撤回投标文件,否则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
(五)、开标与评标
14、开标 ⑴招标机构将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询价开标.投标人应派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参加,参加开标的代表应签名报到以证明其出席. ⑵在招标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 ①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②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③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⑶开标前,先由投标人或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经当场确认无误后当众拆封唱标. ⑷开标时,招标机构将当众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及招标机构认为合适的其它详细内容.只有在开标时唱出的条款评标时才予以考虑. ⑸招标机构应做开标记录,记录的内容包括按规定在开标时宣读的全部内容. ⑹开标时必须有三家以上(含三家)有资质的供应商参加投标,开标方为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