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bingyan8 | 2019-07-05 |
一、关于国家级技能大师工作室项目推荐工作
(一)参加国家级技能大师工作室项目建设推荐工作的申报单位,在符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印发〈国家高技能人才振兴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109号)规定条件基础上,主要从符合以下两个条件之一的领创人中选拔推荐:一是在一线工作的历届中华技能大奖获得者中,仍未被确定建设国家级技能大师工作室的高技能人才,优先纳入大师工作室项目建设范围;
二是继续选择某类行业(领域)技能拔尖、技艺精湛并具有创新创造能力和社会影响力、在带徒传技方面经验丰富、能够承担技能大师工作室日常工作的高技能人才,支持其纳入大师工作室项目建设范围.
(二)每个新建国家级技能大师工作室给予一次性补助资金 20万元.
二、关于辽宁省技能大师工作站项目推荐工作 参加省级技能大师工作站的申报单位,新建工作站设立条件、进站注册人员选聘、政策支持等要求,继续按省级技能大师工作站项目建设有关规定执行.
三、有关要求
(一)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把国家级和省级技能大师工作室(站)建设项目作为本地区、本单位落实高技能人才振兴计划的重要内容,按时抓好项目申报和落实工作.按照省政府关于弘扬 工匠精神 加强全省技术工人队伍建设工作要求,重点推荐首批 辽宁工匠 作为领创人申报.
(二)各单位要按照国家级技能大师工作室和省级技能大师工作站申报条件及要求,认真准备申报材料,国家级技能大师工作室申报材料要求详见附件2,省级技能大师工作站申报材料参照上述要求准备.申报材料按照以下顺序,统一用A4纸打印1式5份并装订成册,电子版一并报送: 1.申报表;
2.申报单位申办报告;
3.有关情况说明及经盖章确认的相关材料;
4.领创人个人条件及所获证书荣誉复印件.
(三)申报材料应本着勤俭节约原则,不得过度装帧和修饰.申报材料统一采用A4纸黑白打印(复印),确保文字和图片清楚清晰,装订简单简洁,统一采用推荐单位大信封分装.所有申报推荐材料(包括有关信息、事迹材料、照片等)属于涉密范围的,须按照保密规定,经相关保密部门审核把关,进行脱密处理后再行申报.
(四)经与省人社厅沟通,2019年我市国家级和省级技能大师工作室(站)建设项目,经市人社局收集汇总,并请专家进行初审后,统一报省人社厅,由省人社厅会同有关部门组织专家对全省申报项目进行评估.
(五)申报要求及申请表电子版可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门户网站(http://www.ln.hrss.gov.cn/)下载,国家级和省级项目申报材料请报送至大连市就业服务中心(西岗区和云巷1号 西楼306室),报送截止日期为4月12日,逾期将不予受理. 联系人:孙仁波;
联系
电话:84369293;
电子
邮箱:[email protected] 附件:1.辽宁省技能大师工作站项目建设评估标准 2.国家级技能大师工作室申报条件及要求 3.国家级技能大师工作室申报表 4.辽宁省技能大师工作站申请表 大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4月4日 附件1 辽宁省技能大师工作站项目建设评估标准 序号 领创人情况 评估标准 备注 姓名 进站注册技能大师是否指导和开展拜师学艺、名师带高徒等活动,积极参与校企合作,为职业(技工)院校实习教学承担指导,总结推广技能人才培养经验,推进绝技绝活代际传承. 工作站是否承担技术技能课题难题攻关,开展技术革新、技能创新等活动,总结评估和带头应用推广先进操作法、新技术、新工艺.开展技术技艺交流、研讨和咨询活动,总结、展示技术技能创新成果. 所在单位是否对设立技能大师工作站给予重视,能够在经费方面给予必要支持,为进站注册大师提供较好的工作条件. 项目建设单位 所属地区 附件2 国家级技能大师工作室申报条件及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