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huangshuowei01 | 2019-07-05 |
一、资金安排和兑现范围 设立产业扶持专项资金,实行预算管理和总量控制. 本政策的扶持对象,是工商、税务、统计关系均在我区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进行独立核算的工业企业,以及符合条件的其它组织机构和个人.
二、扶持政策
(一)鼓励企业自主创新 1. 鼓励企业技术中心建设.对当年新认定的省级企业技术中心,给予20万元一次性奖励;
对新认定的市级企业技术中心,给予10万元一次性奖励,专项用于中心设备购置. 2. 创新产品奖励.对当年被评定为安徽工业精品的企业,给予20万元一次性奖励;
对当年被评定为市级品牌示范企业的,给予10万元一次性奖励. 3. 鼓励企业新产品研发.新确定为安徽省新产品给予5万元奖励,每个企业最高奖励不超过30万元. 4. 工业设计奖励.新认定为市级工业设计中心企业给予10万元一次性奖励. 5. 鼓励企业加强质量管理.新认定为安徽省质量奖企业,给予企业管理团队20万元奖励.对获得合肥市质量管理小组一等奖的企业,给予质量管理团队10万元一次性奖励;
对获得合肥市五星级"现场管理星级班组建设"称号的,给予企业星级班组管理团队10万元一次性奖励. 6. 规模以上食品生产加工企业新通过HACCP或ISO22000认证的,给与5万元一次性奖励. 7. 鼓励企业走出去.对参加市政府主办、承办的工业类制造产品展览会,给予参展的特装企业经费补贴.特装展台规模达50O、达100O、达150O(含)以上的,分别给予10万元、20万元、30万元一次性奖补. 8. 鼓励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对当年新开工的电子信息、信息消费品类、智能制造、生物医药、节能环保等战略性新兴产业项目,总投资在5000万元以上的,给予其生产设备投资5%补贴,最高奖励不超过500万元. 9. 鼓励存量企业围绕合肥市十大主导产业(尤其是电子信息产业、健康养老产业等)进行产业结构调整、提档升级改造.对在《合肥市工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库》中的区内企业,按项目生产设备投资额10%给予补助,最高不超过300万元. 10. 提升企业经营管理人才素质.大力实施中小企业领军人才培养计划,区政府每年组织1-2期高级企业经营管理人才研修班,赴知名院校进修培训和省内外知名企业参观考察,培训费用和考察费用由区财政承担.
(二)鼓励节能降耗与"两化融合"建设 11. 鼓励企业节能技术改造.对节能技术改造项目(包括合同能源管理方式)并通过市级以上审核验收的企业,给予5万元一次性奖励.对通过市级以上审核验收的清洁生产企业,给予5万元一次性奖励. 12. 对新认定的省级及以上"数字化工厂"(或"智能工厂")、"数字化车间",分别给予企业30万元、15万元一次性奖励;
对获得合肥市"智能工厂"、"数字化车间"认定的,分别给予企业20万元、10万元一次性奖励.经区主管部门备案、完成"数字化生产线"建设任务的,每条生产线给予5万元一次性奖励,同一企业最多不超过3条. 13. 对获得省、市级两化融合示范企业的,分别给予企业20万元、10万元一次性奖励. 14. 鼓励信息消费产品认定.对经省、市级推介的重点信息消费产品,分别按每件产品20万元、10万元标准给予企业一次性奖励,同一企业奖励总额不超过4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