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xwl西瓜xym | 2019-07-06 |
八、承诺办结时限:无.
九、收费标准:不收费.
十、受理机构:太原海关. 十
一、决定机构:海关总署、太原海关. 十
二、数量限制:无数量限制. 十
三、申请接收:详见各太原海关网站或拨打"12360"热线. 十
四、办理形式:动植处现场受理书面备案申请资料,网上审核备案电子信息. 十
五、结果名称?: 备案编号. 十
六、通办范围:太原海关关区. 十
七、咨询途径:详见太原海关网站或拨打海关"12360"热线. 十
八、监督和投诉渠道:详见太原海关网站或拨打海关"12360"热线. 十
九、办公地址和时间: 办公地址:山西省太原市太榆路32号晋阳海关. 办公时间:周一到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3:30-16:30. 附件:1. 《进口肉类收货人备案申请表》;
2. 《进口肉类检验检疫知识答卷》. 附件1: 进口肉类收货人备案申请表 申请形式 初次申请 变更申请 重新申请 企业类型 自营进口 外贸代理 申请单位: 主管直属海关: 联系人: 联系
电话: 申请日期: 备案表编号: 收货人中文名称 注册资金: 收货人英文名称 工商注册地址 报检单位登记号: 组织机构代码 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姓名 电话电子邮箱 传真食品安全员姓名 电话电子邮箱 传真前次备案批准日期 是否曾开展进口肉类业务 前次取消备案日期 取消备案 原因 营业执照范围 (营业范围中应注明包含食品或农产品生产、经销或代理业务) 其他需补充说明事项 (包括受奖励或处罚、经营资格变动等情况) 申请人声明
1、保证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及出入境检验检疫法律、法规、规章;
2、保证提供的申请资料真实准确;
3、服从主管部门对进出口食品行业的管理,自觉遵守行业自律要求,维护行业经营秩序;
4、按要求认真填写、及时提交与经营活动有关的文件和资料;
5、不伪造、变造、涂改、出租、出借、转让、出卖本备案资质及其他文件. 以上如有违反,将自愿承担一切责任. 法人签字: (申请单位盖章) 日期: 收货人工商注册所在地直属海关填写 审核意见: 初审人员签字: 日期: 审核意见: 审核人员签字: 日期: (直属海关盖章) 附件2: 单位名称(盖章) 答题人签字:法人签字: 进口肉类检验检疫知识问答卷
一、填空题(每题3分,共30题): 1.为加强进出口肉类产品检验检疫及监督管理,保障进出口肉类产品质量安全,防止动物疫情传入传出国境,保护农牧业生产安全和人类健康,根据(及其实施条例、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及其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2.原国家质检总局136号令所称肉类产品是指动物屠体的任何可供人类食用部分,包括(以及以上述产品为原料的制品,不包括( )产品. 3.主管全国进出口肉类产品检验检疫及监督管理工作.机构负责所辖区域进出口肉类产品检验检疫及监督管理. 4.口岸海关依法对进出口肉类产品进行检验检疫及监督抽查,对进出口肉类产品(根据监管需要实施信用管理及分类管理制度.
5 .进出口肉类产品生产企业应当依照(和有关( )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对( )和( )负责,保证肉类产品质量安全,接受( )监督,承担( )责任. 6.进口肉类产品应当符合中国(标准的要求,以及中国与输出国家或者地区签订的相关(等规定的检验检疫要求以及( )注明的检疫要求. 进口尚无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肉类产品,收货人应当向海关提交( )出具的许可证明文件. 7.海关总署对向中国境内出口肉类产品的( )或者( )实施备案管理,并定期公布已经备案的(名单. 8. 进口肉类产品应当从海关总署( )的口岸/查验场进口. 9.进口肉类产品收货人应当建立肉类产品( )和( )记录制度.记录应当真实,保存期限不得少于( )年. 10. 海关总署对进口肉类产品实行( )制度.进口肉类应当在( )签订前办理检疫审批手续,取得进境动植物检疫许可证.申请单位应具有( )资格,拟作为该批进口产品的( )的单位,并已列入总署主管部门公布的( )名单. 11.肉类产品进口前或者进口时,收货人或者其代理人应当持( )、输出国际或者地区( )出具的相关证书( )、贸易合同、提单、装箱单、发票等单证向( )口岸海关申报. 进口肉类产品随附的输出国或者地区官方检验检疫证书,应当符合( )对该证书的要求. 12.装运进口肉类产品的运输工具和集装箱,应当在进口口岸海关的监督下实施( )处理.未经海关许可,进口肉类产品不得卸离( )和( ). 13.目的地为内地的进口肉类产品,在( )卸离原运输船只并经港澳( )运输到内地的、在香港或者澳门码头卸载后到( )港区装船运住内地的,发货人应当向海关总署指定的检验机构申请( ).未经预检或者预检不合格的,不得转运( ). 14.进口肉类产品存在安全问题,可能或者已经对人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造成损害的,收货人应当( )并立即向所在地检海关报告.收货人不主动召回的,按照有关规定( 15.运输肉类产品过境的,应当事先获得( )批准,按照指定的( )和( )过境.承运人或者押运人应当持货( )和输出国家或者地区出具的( ),在( )时向海关申报. 16. 许可证核销以( )计.前一份许可证仍有核销余量的,须核销( )后方可使用下一份许可证. 17.进口肉类的进口动植物检疫许可证标注的品名应符合( 18.进口肉类的原产国、品种和厂号应列入( 19. 经现场和实验室检验检疫合格的,海关签发( ),准予生产、加工、使用. 《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应当注明该批进口肉类的(生产厂家名称和注册号、唛头等追溯信息. 20.国家有关主管部门依法发布有关禁止进口的公告、禁令或警示通报后,已签发的有关《进口动植物检疫许可证》( ). 21.申请单位违反检疫审批的有关规定,可以终止已签发的( )使用. 22.申请单位取得许可证后,不得( )或者转让. 23.可以向中国出口冷冻猪肉及副产品的国家(任意列举5个) 24.可以向中国出口冷冻鸡肉及副产品的国家(任意列举3个) 25.可以向中国出口冷冻牛肉及副产品的国家(任意列举3个) 26.可以向中国出口冷冻羊肉及副产品的国家(任意列举3个) 27.澳大利亚允许进口冷冻牛肉及可食部分包括( )但不包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