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Cerise银子 | 2019-07-06 |
一、项目概况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建设幸福汕头, 为迎接2013年新春佳节,营造欢乐喜庆的氛围,让广大市民过一个欢乐祥和、团结和谐的新春佳节,做好 喜迎新春 环境氛围布置工作.根据市领导的有关指示精神和要求,在汕头市梅溪河金凤大桥-西港高架桥工程路灯设置红灯笼景观项目工作.
二、采购项目清单 序号 品种 规格 数量 单位
1 喜庆大红灯笼
1、每杆路灯杆悬挂红灯笼一串3个,采用不锈钢链进行串接,红灯笼规格分别为24寸+26寸+28寸.
2、布质好、防水强,能抗7级风力强度.
284 串注:规格部分指采购项目的成分含量、性质、状态.
三、项目要求
1、在汕头市梅溪河金凤大桥-西港高架桥工程(不包含桥梁及桥外路部分)的路灯设置红灯笼,共284串.实际路灯杆为238杆,其中西港路段的46杆路灯设置在中央分隔带,为一杆2灯,故一灯杆挂2串.
2、红灯笼规格:每杆路灯杆悬挂红灯笼一串3个,采用不锈钢链进行串接,红灯笼规格分别为24寸+26寸+28寸.
3、配件要求:所有的吊链、紧固件均须采用304不锈钢件,与路灯杆连接的紧固件需加胶套管.
四、采购货物的一般要求
1、所有货物必须是厂商原装、全新的正品,符合国家的有关标准.
2、所有货物须按相应的国家标准及其特殊要求包装.内外包装的标志编号清晰,标签内容完整(包括产品名称、批准文号、生产批号、生产日期、有效期、使用说明、商标、注意事项、生产企业名称、电话等).
3、所有货物均由供货方免费送货至采购人指定的交货地点进行安装.
4、供货方应提供质量合格检定证明文件、使用说明等,并将产品说明资料(彩页或照片)作为谈判文件附件一并提供.
5、供货方在运输过程中造成的货物损坏、丢失或其它质量问题,其责任和损失由供货方负担.
6、采购清单所报单价为固定报价,不受时间、物价升降影响,货款结算单价以成交供商的报价单价为准计算;
成交人需按所报清单上所列品种送货,不准以其它同类型代替.
五、交货时间及地点 1.交货时间:成交人必须在2月5日前完成红灯笼悬挂在以下地点或采购人指定位置: 2.悬挂时间:本项目自2013年2月5日至3月31日,其中2013年2月5日开工,至2013年2月7日竣工验收,2013年2月8日至3月31日为维护管理期. 3. 安装地点:悬挂在汕头市梅溪河金凤大桥-西港高架桥工程(不包含桥梁及桥外路部分)的两侧路灯杆.
六、质量要求 成交人严格按照设置标准、规范进行布置,做好各项安全措施,确保红灯笼悬挂期间完好、无缺损及作业安全规范.
七、成交人责任要求
1、做好布置开工前各项准备工作.
2、按合同规定时间如期完工、交付使用及落实日常管理.
3、接受采购人的检查监督,因成交人原因引起规格的变更和质量问题, 成交人须承担一切责任.
4、项目设置期间,成交人负责红灯笼景观管理,加强巡查,确保红灯笼景观完好.期间若发生损坏,成交人应立即进行修复并负责相关费用.
5、开工前应与市城市照明管养中心衔接,按照城市照明管养中心的技术要求、规范进行作业,确保路灯杆及设施安全、完好,若发生损坏,成交人应负责赔偿.
6、按有关安全法规,成交人应采取严格的安全防护措施,必须使用高空车辆作业,确保布置作业过程(安装及拆卸)的安全,杜绝重大事故的发生,并对布置作业过程(安装及拆卸)产生的安全事故承担一切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