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Cerise银子 2019-07-06

八、售后服务要求

1、供货方须提供针对本项目的售后服务承诺书.

2、供货方应在汕头地区设有固定的服务机构,若发现本次采购的产品本身存在缺陷,供应商须无条件退货或更换同类产品.

3、供货方应根据不同货物的使用方法、用量等对用户进行培训.

九、付款要求

1、采购人不支付预付款,根据使用单位的生产需要,按实际发生采购量分期结算. 项目竣工验收结算后15日内,采购人先付50%款项,项目结束15日内,付清成交人承包款项,成交人须向采购人出具正式电子发票.

2、采购人根据实际采购数量向市财政部门申请核拨应付款,由财政直接支付给供应商,所以要求供应商有对公账户.

3、付款方式:采用支票、银行汇付(含电汇)等形式;

4、本合同的付款时间为买方向政府采购支付部门提出支付申请的时间(不含政府财政部门审查时间). 第四部分 合同条款(本合同条款仅作参考之用,若合同条款与用户需求书条款不符,以用户需求书条款为准) 汕头市梅溪河金凤大桥-西港高架桥工程路灯设置红灯笼景观项目 合同书项目名称: 合同编号: 签约地点:汕头市 签订日期:二一三年 月日注:本合同条款仅供参考之用,最终以甲乙双方共同拟定并协商一致的为准. 甲方:汕头市金凤大桥路桥建设有限公司 乙方: 为迎接2013年新春佳节,营造欢乐喜庆的氛围,甲方以竞争性谈判方式确定乙方为 采购项目的成交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竞争性谈判文件、报价文件有关规定,在汕头市汕头市金凤大桥-西港高架桥两侧路灯杆设置红灯笼景观项目.为明确责任,确保按时按质完成项目及后期管理经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汕头市梅溪河金凤大桥-西港高架桥工程路灯设置红灯笼景观项目

2、项目地点:汕头市梅溪河金凤大桥-西港高架桥工程(不包含桥梁及桥外路部分)的两侧路灯杆.

3、项目内容:在汕头市汕头市梅溪河金凤大桥-西港高架桥工程路灯设置红灯笼,共284杆.实际路灯杆为238杆,其中西港路段的46杆路灯设置在中央分隔带,为一杆2灯,故一灯杆挂2串.

4、红灯笼规格:每杆路灯杆悬挂红灯笼一串3个(其中西港路段的46杆路灯一杆挂2串红灯笼,每串3个),采用不锈钢链进行串接,红灯笼规格分别为24寸+26寸+28寸.

5、配件要求:所有的吊链、紧固件均须采用304不锈钢件,与路灯杆连接的紧固件需加胶套管.

二、项目期限:本项目自2013年2月7日至3月31日,其中2013年2月5日开工,至2013年2月7日竣工验收,2013年2月8日至3月31日为维护管理期.

三、项目总价 本项目中标总价为 元.

四、质量要求 乙方严格按照设置标准、规范进行布置,做好各项安全措施,确保红灯笼悬挂期间完好、无缺损及作业安全规范.

五、相关责任

(一)甲方责任

1、对项目进度、项目质量进行监督,协调处理有关布置事项.

2、收到乙方竣工报告后应在3天内组织验收.

(二)乙方责任

1、做好布置开工前各项准备工作.

2、按合同规定时间如期完工、交付使用及落实日常管理.

3、接受甲方的检查监督,因乙方原因引起规格的变更和质量问题,乙方须承担一切责任.

4、项目设置期间,乙方负责红灯笼景观管理,加强巡查,确保红灯笼景观完好.期间若发生损坏,乙方应立即进行修复并负责相关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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