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NaluLee 2019-07-07
银海区义务教育学校2018年秋季学期招生简章 为做好今年银海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促进城乡教育均衡发展,保障适龄儿童依法入学,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8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教基厅〔2018〕5号)及《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做好2018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桂教基教〔2018〕17号)和《北海市招生委员会关于印发的通知》(北招委〔2018〕6号)文件的有关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特制订本简章.

一、招生对象和条件

(一)小学一年级的招生对象. 1.具有银海区常住户口,年满6周岁(即2012年8月31日以前出生),身体健康,无严重传染病的适龄儿童. 2.年满6周岁(即2012年8月31日以前出生)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满足以下条件的可以报读我区小学:其法定监护人在我区直属学校招生范围内具有合法稳定的职业和住所,并能提供完整报名材料,身体健康,无严重传染病的适龄儿童.

(二)初中一年级的招生对象. 1.具有银海区常住户口(除银海区第七小学招生范围外)的小学应届毕业生. 2.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满足以下条件的可报读我区初中一年级:在银海区小学或外地小学就读的应届毕业生,其法定监护人在我区直属学校招生范围内具有合法稳定的职业和住所,并能提供完整报名材料.

二、招生学校和招生范围

(一)招生学校. 区辖各义务教育学校.

(二)招生范围. 学生和法定监护人家庭实际住址在铁路沿线以南的银海区行政区域内.

三、报名时间和地点

(一)小学一年级报名时间和地点. 1.领表和报名时间:6月12日、13日、14日、15日、19日(流动人口). 2.报名时间:6月14日至19日(银海区户口). 3.报名地点: (1)具有银海区户口的适龄儿童到服务范围的学校报名. (2)银海区户口以外(流动人口)的适龄儿童到银海区教育局(北海市银海区江苏路原和兴小学内)105室领表及报名. (3)有学习能力的适龄弱智儿童或聋哑儿童到市特殊学校报名(见市特殊学校招生办法).

(二)初中一年级报名时间和地点. 1.报名时间: (1)银海区小学2018年应届毕业生的报名时间:6月20日至25日. (2)非银海区小学就读的2018年小学应届毕业生的报名时间:6月26日至29日. 2.报名地点:在银海区小学就读的小学应届毕业生在所就读学校报名;

非银海区小学就读的小学应届毕业生到银海区教育局教育股(北海市银海区江苏路原和兴小学内)105室报名.

四、报名须知:

(一)小学一年级报名须知: 1.已入读小学一年级且建立有义务教育学籍的学生,不能重新报名入读. 2.报名时监护人须如实填写《北海市银海区2018年小学入学报名表》中的相关内容,并贴好入学儿童近期1寸半身正面免冠彩色照片. 3.交验学生本人及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户口簿(如法定监护人与学生不在同一户口簿,须提供双方户口簿及出生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4.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银海区服务范围内居住,报读银海区学校的,除提供以上

2、3项的材料外,还须提供以下相应材料: (1)属铁山港区、海城区户口的学生须交验以下4种类型中的其中一项材料: ①在银海区内购有的房屋所有权证或购房合同的购房发票及购房完税票据和国家规定的劳动合同(含北海市社保局出具的缴纳半年以上企业职工社会养老保险的凭证). ②在银海区内购有的房屋所有权证或购房合同的购房发票及购房完税票据和在银海区经商或办企业的工商营业执照或税务登记证. ③如没有购房的须交验下面2种类型中的其中一项材料: a.在银海区范围内居住六个月以上的租房合同及出租屋完税票据和国家规定的劳动合同(含北海市社保局出具的缴纳半年以上企业职工社会养老保险的凭证). b.在银海区范围内居住六个月以上的租房合同及出租屋完税票据和在银海区经商或办企业的工商营业执照或税务登记证. (2)属于其他户口(指合浦县或北海市以外户口)的学生需交验: ①学生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持有的北海市公安局银海公安分局签发的有效期内的《广西壮族自治区居住证》和国家规定的劳动合同(北海市社保局出具的缴纳半年以上企业职工社会养老保险的凭证). ②学生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持有的北海市公安局银海公安分局签发的有效期内的《广西壮族自治区居住证》和在银海区经商或办企业的工商营业执照或税务登记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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