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丑伊 | 2019-07-07 |
(四)拍卖师宣布拍卖标的起拍价后,竞买人若要应价,应先举应价牌,然后应价;
竞买人一经应价,不得撤回,直到有其他竞买人应价或成交为止.竞买人应价不得与前一竞买人的应价相同,否则其应价无效.
(五)拍卖师当场宣布拍卖标的的竞价幅度,并有权视情况调整竞价幅度.
(六)买受人须当场签定拍卖《成交确认书》,《成交确认书》是一种合同,受我国《合同法》的保护.《成交确认书》一式五份,委托人三份、拍卖人一份、买受人一份,经拍卖人、买受人共同签章后生效,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任何人无权更改或悔约.
(七)全部拍卖程序结束后,竞买人须交回应价牌方可离场.
十、成交价款支付约定 买受人须在拍卖成交后的三个工作日内(2018年9月21日16:00前)将全部成交价款(不含竞买保证金)划入以下账户: 户名: 眉山市财政非税收入专户 账号:
2313399109024908763 开户行: 工行眉山市分行营业部 (注:买受人需备注已拍得的标的名称) 十
一、佣金支付约定 买受人竞买成功后,须在拍卖成交当日(2018年9月18日)16:00前向拍卖人支付拍卖成交价款的5%作为拍卖佣金(价外佣金). 十
二、违约责任 买受人不按期签定拍卖《成交确认书》或不按期支付全部成交价款和拍卖佣金的,视为违约.买受人违约后,按以下违约责任办理:
(一)买受人的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
(二)拍卖人有权追究买受人成交价款10%的违约金;
(三)拍卖人征得委托人同意后将标的再行拍卖的,原买受人应当支付第一次拍卖中本人及委托人应当支付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