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sunny爹 | 2019-07-07 |
1、主持和领导学院教学质量保障、监控和评估工作;
2、主持制定学院教学工作质量标准、各项评估指标体系及评估文件;
3、主持召开学院教学工作会议,研究教学质量监控工作;
第十三条 常务督学的主要职责 全面负责落实首席督学交办的一切日常工作. 第十四条 督学和兼职督学由首席督学提名,院长聘任.任职条件:学术造诣深,教学经验丰富,富有敬业精神,教育理论水平高,办事公道,身体健康,在学校享有较高威望的资深专家. 第十五条 督学的主要职责
1、参与学院专业认证工作;
2、教学质量评估、课程评估、临床教学基地评估等专项评估的常态工作;
3、学生学习状态与效果评估;
4、制定教学质量保障、监控与评估的相关文件;
5、各教学单位任课领导的听课;
6、新开课教师的岗前听课;
7、列席学院有关教学、教改方面的会议;
8、定期定量完成理论教学和实践教学的督导抽查;
9、开展各项调研活动,并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
10、《教学督导简报》编辑工作;
11、撰写评估报告. 第十六条 兼职督学的主要职责
1、协助督学工作;
2、参与制定教学质量保障、监控与评估的相关文件;
3、参与各种专项评估及专业认证工作;
4、完成各附属医院到校本部任课教师的督导听课;
第十七条 评估部(以下简称评估部)是学院独立设置的教学质量保障和评估的行政管理部门,是组织教学质量保障体系运行的职能机构.其主要职能:
1、制定学院教学工作质量标准、评估方案及教学质量保障等相关文件;
2、发布评估信息及提交年度评估工作总结;
3、对各教学单位督导工作的检查和指导;
4、组织学生网上评教;
5、教学基本状态数据库填报和教学质量年报工作;
6、专业认证及各种专项评估工作;
7、学生学习状态与效果评估工作;
8、新上岗教师试讲工作;
9、《教学督导简报》出版工作;
10、受理教师对教学质量综合结果的申诉工作;
第十八条 教务处是学院教学管理的职能部门,在教学质量保障体系中具有对教学工作进行检查与指导的职能,同时也承担对教学评估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建设的职责,应当积极支持和配合评估部开展教学评估工作.其主要职能:
1、制定学院各项教学工作的质量规范;
2、制定保障教学质量的规章制度和管理文件;
3、参与制定和实施教学工作各种评估、认证指标体系及评估方案;
4、组织期初、期中、期末教学大检查;
5、对教学质量监控反馈的问题,进行整改、完善. 第十九条 学工部是学生管理的职能部门,应当与评估部、教务处及各教学单位积极配合,主动参与学生教学质量监控工作.其主要职能:
1、实施学生的学习状态与效果评估、综合素质测评和毕业生质量跟踪调查工作;
2、收集学生对教学质量工作的信息反馈;
3、组织学生网上评教;
第二十条 教学单位是基层教学管理部门,是组织实施教育教学工作的主体,在教学质量保障中居于基础地位.其主要职能:
1、开展本单位教学质量评估及专业认证等工作;
2、组织学生完成网上评教工作;
3、对教学质量监控中反馈的问题进行整改和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