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静看花开花落 | 2019-07-08 |
(一)健全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体系(16分)1.
落实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14分) 1.落实安全生产 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 和 三个必须 工作要求.(6分) 1.本部门未建立 党政同责、一岗双责 安全生产组织、责任体系的,扣3分. 2.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监管组织、责任体系不顺畅、不完善,存在明显监管盲区的,扣1-2分. 3.党委(党组)未专题听取安全生产工作汇报并研究解决安全生产重大问题的,扣2分;
部门主要负责人年度主持召开安全生产会议不少于2次,每少一次扣0.5分;
各分管领导未对所分管领域安全生产工作进行部署,每少一名扣0.5分. 4.部门主要负责人带队检查安全生产不少于2次,少一次扣0.5分;
各分管领导带队检查安全生产不少于4次,少一次扣0.5分. 5.未落实安全生产警示通报、诚诫约谈、 一票否决 工作要求的,扣0.5-1分. 6.未建立重点部门安全生产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并在政务服务网动态管理的,扣0.5-1分. 2.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2分) 未按上级要求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扣1-2分. 3.加强安全监管机构和队伍建设(1分). 1.未将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纳入管委会行政执法机构的,扣1分2.未明确安全生产分管领导、牵头处室、联络员的,扣0.5-1分. 4.落实上级部署的安全生产(职业健康)专项任务和工作要求.(5分) 1.上级部署的安全生产(职业健康)专项任务未开展的每项扣1分;
未按要求完成的,每项扣0.5-1分;
2.未按要求参加安委会季度例会和重点工作会议、培训等的,且未办理请假手续的,少一次扣0.5分;
未按要求按时上报履职报告和有关工作总结、数据、报表及其他相关材料的,少一次扣0.5分. 3.未按上级要求部署落实全国性重大外事活动、全国 两会 等重大活动及岁末年初、春节、国庆、汛期等重点时段安全生产工作要求的,每次扣0.5-1分;
重大活动、重点时段发生影响较大生产安全事故(事件)的,每起加扣1分. 2.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2分) 5.推进本地区生产经营单位有效落实主体责任.(2分) 1.未督促企业建立和落实全员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责任制度,落实用人单位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主体责任,扣1-2分. 2.未督促企业建立和运行隐患自查、自改、自报闭环管理机制,扣0.5-1分. 3.未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费用提取管理使用制度,建立企业增加安全投入的激励约束机制,扣0.5-1分;
4.未督促企业做到安全责任、管理、投入、培训和应急救援 五到位 ,扣1-2分. 5.事故发生单位未按要求落实相关安全隐患整改的,每家扣0.5-1分.
(二)完善安全生产体制机制(14分) 3.完善安全监管体制机制(14分) 6.加强职业健康一体化执法监管机制(5分) 1.未建立实施安全生产与职业健康一体化监管执法工作制度,并开展职业健康年度执法的,扣0.5-1分;
发生群体性职业病危害事件或一次性有3人以上被确认为职业病的,扣1分. 2.未如期完成 六类行业 职业病危害专项治理的,扣1分;
未推动职业病危害严重企业转型升级和淘汰退出的,扣0.5分. 3.未完成示范企业和合格企业建设目标任务的,创建示范企业中未涉及尘毒危害的,扣0.5-1分. 4.未建立职业病防治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并定期开展活动的,扣0.5分. 5.新增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至少新增20家以上,职业病危害严重企业所占比例不足20%的,扣0.5-1分. 7.深化安全生产标准化和诚信机制建设.(3分) 1.未完成上级下达的标准化建设任务的,扣0.5-1分. 2.新增规模以上企业两年内未达标的,每发现1家扣0.2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