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我不是阿L | 2019-07-08 |
(二)工程中心或依托单位有弄虚作假行为、承诺建设经费不到位、工程中心建设消极停滞、依托单位破产、倒闭等,市科知局将予以强制中止.
(三)对申请终止、强制中止的,市科知局将向社会公布,取消其工程中心称号.
(四)工程中心变更名称或依托单位,应报市科知局审核同意.
第五章 扶持政策 第十四条 资金补助.通过认定的工程中心,市科技知识产权局将按照《中共泸州市委 泸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科技创新改革驱动转型发展的实施意见》(泸委发〔2016〕19),给予10万元补助. 第十五条 项目扶持.通过认定的工程中心,对其申报市级创新基金、科技计划和科技成果转化项目给予优先支持,优先推荐申报国、省级科技计划项目. 第十六条 金融支持.优先推荐工程中心享受科技金融服务.优先向创业投资、商业银行、科技担保等机构推荐工程中心的贷款融资项目,对工程中心的融资、科技保险等优先给予补助. 第十七条 人才扶持.鼓励工程中心采取多种形式培养和引进人才,优先支持工程中心享受泸州人才政策,通过创新创业人才、院士(专家)工作站等方式给予工程中心人才和智力支持. 第十八条 信息服务.泸州市科技创新服务平台(酒城科创航)优先为已认定的工程中心提供政策、科技文献、专利标准、技术创新、技术转移、企业竞争等方面的信息与咨询服务.
第六章 附则 第十九条 本办法由泸州市科技知识产权局负责解释. 第二十条 本办法自2018年1月 4日起施行,有效期五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