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865397499 | 2019-07-08 |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虎林市废弃料场生态恢复工程 项目性质:新建 建设单位:黑龙江清河泉生物质能源热电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宝东镇太兴村太兴北山前山料场、宝东镇太兴村太兴北山后山料场、虎林市强森烧结砖厂取土坑. 项目总投资:5672.25万元 建设内容:本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宝东镇太兴村太兴北山前山料场、宝东镇太兴村太兴北山后山料场、虎林市强森烧结砖厂取土坑,该项目主要是利用黑龙江清河泉生物质能源热电有限公司产生的生物质灰对该区域进行填埋,达到恢复治理以及生态的保护的目的.
二、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黑龙江清河泉生物质能源热电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黑龙江省虎林市西岗村 联系人: 赵汝峰
电话:15045773493 邮编:158400
三、环评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哈尔滨工业大学 单位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黄河路73号水资源国家工程中心512室 联系人 :蒋娇娇
电话:18946006692 邮编:150001
四、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搜集资料、现场踏勘、调查分析、环境影响识别与筛选、环境现状调查与分析、环境影响预测评价、提出污染防治理措施、环境管理和监测计划,得出结论、编制报告书、送交专家评审、评审通过后送交环保部门审批. 环境影响评价的主要工作内容:在工程分析的基础上进行声环境预测、水环境预测、空气环境预测、生态环境影响分析等,并提出污染防治对策与措施.
五、备选的公众参与方式 主要以社会调查(发放调查问卷)及网上公示、媒体公告的方式向公众告知本项目建设的相关环境影响及所采取的措施,公众可以用信函、电话、电子邮件或其他方式,向建设单位、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或者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提交意见.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⑴对建设项目所在地环境现状的看法;
⑵项目建设对区域环境质量和人体健康等因素可能带来的有利影响和不利影响;
⑶工程应采取的消除减缓不利影响措施;
⑷公众对减缓不利环境影响的环保措施的意见和建议;
⑸公众对项目环境影响的可接受度;
⑹公众对建设项目的预期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在环评报告书编制过程中和报告基本编制完成、报送审查前,建设单位将举行第二次公众参与,进一步征求公众意见.在此期间公众仍可以通过网站递交、向指定地址发送电子邮件、电话、信函或者面谈等方式发表意见. 公众可在本项目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建设单位、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或者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宝贵意见. ???? 建设单位:黑龙江清河泉生物质能源热电有限公司 环评单位:哈尔滨工业大学 2018年10月19日2.2.2第二次环评公示信息内容 本项目第二次公示内容如下: 广大公众朋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条例》、《环境保护公众参与办法》等有关规定,同时参照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环发[2006]28号文件《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有关要求,建设单位黑龙江清河泉生物质能源热电有限公司现向广大公众就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有关信息公告如下: 现根据国家及黑龙江法规及规定,虎林市废弃料场生态恢复工程情况向公众进行信息发布.对现阶段所发布信息的真实性负责.随着项目实施进程及环评工作的开展,相关信息将完善或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