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学冬欧巴么么哒 | 2019-07-08 |
4)列入 黑名单 的单位和个人受到限制当事人资质、资格等方面的行政处理决定且处在处罚期的,限制其参与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
列入 黑名单 管理范围的其他行政处理决定,限制其参与投标.(具体按照宁波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 黑名单 管理办法的通知(甬政发【2014】119号)执行). 备注: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和开标时均必须提供以上资料的原件供审查,未提供原件的投标将被拒绝. 同时出具以下资料: (1)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须提交法定代表人的授权书原件)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份);
(2)投标人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安防资信证书复印件、施工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全本)的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6. 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 7. 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的时间及地点:2016年9月29日至2016年10月10日,每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00时(节假日除外),宁波欣达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宁波市高新区星海南路8号涌金物流大厦6楼). 8. 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16年10月19日13:30(北京时间).所有投标文件都应在开标当天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至镇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三(宁波市镇海区骆驼街道金华南路55号).没有购买招标文件的供应商不能参加投标.不接受逾期递交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不接受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届时请参加投标的法定代表或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9.本次招标信息刊登在: 宁波市政府采购站点 http://www.nbzfcg.cn 镇海公共资源交易 http://www.zhztb.gov.cn 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若需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与宁波欣达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联系(有关技术规格方面的询问请用信函或传真的形式). 10.特别提示:投标人应予投标截止期前在宁波市政府采购(http://www.nbzfcg.cn/)上成功注册,否则投标人将不能有效进入招标程序,由此产生的后果将由投标人自己负责. 招标人:宁波市镇海新城开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宁波市镇海新城南区开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宁波市镇海箭湖农业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镇海区骆驼街道永平西路168号 联系人:任工
电话:0574-86592600 招标代理机构:宁波欣达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高新区星海南路8号涌金物流大厦6楼 邮编:315000 联系人:王静
电话:0574-89077719 第二部分 投标人须知 A 总则1. 说明 1.1 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次《招标公告》中所述货物及服务. 2. 定义及解释 2.1 采购机构:宁波欣达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2 招标人:宁波市镇海新城开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宁波市镇海新城南区开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宁波市镇海箭湖农业开发有限公司 2.3 投标人:指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4 服务:指按招标文件规定投标人须承担的相关信息系统建设、与相关货物产品的运输、安装、调试、验收、培训、技术支持、售后保障及其他伴随服务. 2.5 货物:指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规定,向买方提供的原材料、设备、产品、工程等. 2.6 评标委员会:是由招标管理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组建的专门负责本次招标的评标工作的临时性组织. 2.7 书面形式:是指以文字形成书面文件的方式所制作的通知(包括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形式). 2.8 天:指公历日. 3. 合格的投标人 合格的投标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的一般资格条件的规定,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后果自负. 其他资格标准: 1)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若为投标联合体参加投标时必须提供联合投标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