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怪只怪这光太美 2019-07-08
赣州市中心城区公共场所"四小"行业 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赣州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方案》,切实提高我市中心城区小旅馆、小美容美发、小歌舞厅、小浴室行业(简称"四小"行业)卫生管理水平,按照《国家卫生城市标准》,结合工作实际,我委决定开展中心城区"四小"行业卫生专项整治行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等为依据,按照《赣州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方案》、《赣州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技术指导工作方案》、《赣州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六小"行业综合整治工作方案》等要求,从创建卫生工作的薄弱环节入手,坚持依法行政,加大监管力度,规范公共场所"四小"行业经营秩序,推动城区卫生创建工作不断提高,为创建国家卫生城市打下坚实基础.

二、工作重点和目标 当前我市公共场所"四小"行业数量较多、分布广、人员流动性强、基础设施差、监管难度大、存在的问题多."三无"(无营业执照、无卫生许可证,从业人员无健康合格证)现象屡禁不止;

功能区域布局不合理,无消毒设施或有消毒设施不能正常使用等. 市区各卫生监督机构要突出重点,以城乡结合部、车站、农贸市场周边、学校周边、大型酒店商场周边"四小"行业为重点开展分类整治,力争全市公共场所"四小"行业卫生监管达到《国家卫生城市标准(2014版)》的相关要求.要按照创卫目标任务分解,依据《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和实施细则及相关法律法规,加强对公共场所"四小"行业经营单位的卫生监督和指导,全面提高我市中心城区的"四小"行业经营者的法制意识和卫生知识水平.要全力推进"四小"行业摸底登记,反复巡查、跟踪整治,防止反弹回潮. 通过整治,力求全市符合公共场所卫生许可条件的"四小"行业,做到持有效卫生许可证并亮证经营,卫生设施配套,功能布局合理,管理制度落实,环境卫生整洁,从业人员持有效健康证明上岗,各项卫生指标和管理资料达到检查标准的要求;

对不符合许可标准要求的,及时下发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对拒不办证、拒不整改或经过整改仍不达标的经营户,除依据公共场所有关法规处理外,根据国务院《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2017年8月23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84号公布)和省、市相关要求,抄告市区市场监管部门取缔.

三、工作步骤

(一)宣传发动与自查阶段(2018年8月至9月).按照市创卫指挥部的统一部署和要求,明确工作要求和目标任务,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开展"四小"行业许可经营状况本底调查,督促无证"四小"行业申办卫生许可证,从业人员进行健康检查,做好卫生监督服务工作.

(二)"四小"行业专项整治阶段(2018年10月至2018年12月).加强与相关部门配合,按照工作责任分工,属地管理的原则,分区域分路段集中整治"四小"行业.各卫生监督机构要抽调精干力量,充实一线监督人员,保障公共场所"四小"行业整治工作顺利推进.

(三)巩固提高阶段(2019全年).全面落实巩固措施,建立健全公共场所"四小"行业的长效管理机制,加强日常巡回检查和规范管理,巩固提高整治成果,确保"四小"行业保持整洁的环境,严防反弹.

四、工作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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