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645135144 2019-07-08

(一)举办的国际学术会议是《西北工业大学高水平国际学术会议目录》内包括的,按照如下标准资助. 1.顶级会议,资助额度为5万元;

同时资助大会邀请5位海外知名学者费用,每人不超过1.5万元. 2.A类会议,资助额度为5万元;

同时资助大会邀请3位海外知名学者费用,每人不超过1.5万元. 3.B类会议,资助额度为5万元;

同时资助大会邀请1位海外知名学者费用,每人不超过1.5万元.

(二)主办其它序列性国际学术会议(首届除外),按照如下标准资助. 1.与会代表人数在100人以上,且海外代表在20%以上的国际学术会议,资助额度不超过5万元. 2.与会代表人数在50-100人,且海外代表在25%以上的国际学术会议,资助额度不超过4万元. 3.与会代表人数在30-50人,且海外代表在30%以上的国际学术会议,资助额度不超过3万元. 4.其他与会代表人数在30人以下的国际学术会议,且海外代表人数在30%以上的资助1-2万元,海外代表人数在30%以下的资助1万元.

(三)举办其他类型的国际学术会议或双边研讨会,每个会议资助额度不超过1万元.

(四)举办以上各类国际会议,如邀请到该国际学术领域知名学者、学术组织和期刊主要负责人,可以单独申请专项经费资助,每人不超过1.5万元. 第八条 评审小组将按照以上标准并根据当年经费预算额度择优资助.

第四章 申报及执行流程 第九条 国际合作处于每学期发布一次项目申报通知,申报人按照通知要求提交申报材料.学校每学期组织一次评审,并及时公布评审结果.费用由申请人先行垫付,待项目执行完成后,按照项目申报通知要求提交总结材料,到国际合作处办理费用报销手续.

第五章 经费使用及报销要求 第十条 出国(境)参加国际学术会议 经费报销范围为会议注册费、版面费、国际旅费、住宿费,以及办理护照签证的手续费,其他个人开支及出国(境)补贴不予报销.住宿费按照财政部、外交部《关于印发的通知》(财行〔2013〕516号)文件标准执行. 第十一条 举办会议

(一)资助举办国际学术会议经费报销范围为:论文集出版及印刷费、会议室使用费、会议用车、会议特邀专家的交通费和住宿费、会议办公及宣传资料制作印刷(照相、光盘、横幅、资料袋、胸牌制作、资料印刷等).费用报销标准参照财政部《关于印发的通知》(财行〔2012〕1号)文件要求执行.

(二)资助大会邀请的海外知名学者或国际学术组织和期刊主要负责人的经费报销范围仅限于:国际旅费、讲课费、在会议举办地的食宿费.费用报销标准参照《西北工业大学文教专家经费管理办法》执行.

第六章 附则第十二条 本办法由国际合作处负责解释. 第十三条 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西北工业大学学校办公室 2016年6月17日印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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