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苹果的酸 | 2019-07-09 |
第六章要求执行,每份投标文件均须在封面上清楚标明 正本 或 副本 字样. 正本 和 副本 之间如有差异,以正本为准. 17.2投标文件正本中,除招标文件规定的可提交复印件外,其他文件均须提交原件,文字材料需打印或用不褪色墨水书写.投标文件的正本、副本及各附件、开标一览表须经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签字和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 17.3投标文件如有错误必须修改时,修改处须由法人代表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公章. 六 投标及报价 18.投标及报价 18.1采购中心按招标文件
第一章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投标及报价. 18.2投标供应商应委派授权代表参加投标及报价,授权代表应随身携带身份证原件.评标时,评标小组将核实参加招标的供应商代表是否与供应商《法人授权书》中的代表相一致.未派授权代表、或不能证明其授权代表身份、或实际参加投标代表与法人授权书中代表不一致的,评标小组有权取消该投标供应商的投标资格. 18.3若投标文件未密封,或未提交投标保证金(包括投标保证金不符合第 11条规定),采购中心将拒绝接受该投标文件. 18.4 投标报价 18.4.1投标报价是投标供应商依据市场行情,结合本企业自身实力和本项目实际情况报出的价格.报价应是本项目的全部费用,包括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其他费用、管理费、保险、利润、税金、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 18.4.2投标供应商的报价即为中标后签订合同价,在合同期内任何人工工资、材料价格和政府收费的调整将不对该合同价款作调整.报价时投标供应商应综合考虑项目的风险、难易程度,报价估算错误或漏项的风险由投标供应商自行承担. 18.4.3投标供应商报价不得超过采购预算.报价情况经评标小组全体认定属于恶意投标的,其投标将做无效投标处理. 18.4.4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