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Cerise银子 | 2019-07-09 |
第一章 磋商公告
2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5 1.
总则
5 2. 磋商文件
7 3. 响应文件
8 4. 响应
11 5. 磋商
11 6. 磋商小组
13 7. 合同授予
13 8.重新磋商
14 9.纪律和监督
14 10.其他注意事项
15
第三章 评审办法(综合评分法)
17
第四章 采购需求及要求
21
第五章 合同文本
31
第六章 响应文件格式
37
第一章 磋商公告 郑州市中原区区直机关事务管理局机关大院监控设备采购项目 竞争性磋商公告 郑州市中原区政府采购中心受中原区区直机关事务管理局委托,就郑州市中原区区直机关事务管理局机关大院监控设备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潜在供应商参加.
一、项目名称及编号:
1、项目名称:郑州市中原区区直机关事务管理局机关大院监控设备采购项目
2、采购编号:中原竞争性磋商采购(2018)077号
二、项目简要说明:
1、项目地点:郑州市中原区桐柏路200号
2、采购范围:郑州市中原区区直机关事务管理局政府机关大院监控设备采购及安装(含旧设备拆除);
3、标段划分:本项目共一个标段;
4、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5日安装调试完毕;
5、采购预算:29.6778万元
三、本项目执行的政府采购政策
1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2 《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豫财购[2016]10号;
3 《郑州市政府采购领域诚信管理实施方案》郑财购[2016]14号;
4 《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 [2016]125 号;
5 支持节能、环保产品等.
6 采购国内货物、工程和服务.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1)注册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财务状况报告,要求经营状况良好(提供近一年财务报告,新成立企业出具磋商公告发布后的银行资金证明),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18年以来任意一个月的缴纳凭证或证明,新成立企业从成立之日一个月后的缴纳凭证);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投标;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根据(财库〔2016〕125号)要求:凡被列入 信用中国 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 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供应商栏目中有失信等负面信息的潜在供应商,将拒绝其报名参加本项目. (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五、领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复印件必须加盖单位公章):
1、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2、法人授权委托书(需经法人签字或盖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