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Cerise银子 | 2019-07-09 |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财务状况报告,要求经营状况良好(提供近一年财务报告,新成立企业出具磋商公告发布后的银行资金证明),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18年以来任意一个月的缴纳凭证或证明,新成立企业从成立之日一个月后的缴纳凭证);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投标;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6 费用承担 供应商准备和参加磋商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不论磋商的结果如何,采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