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枪械砖家 | 2019-07-09 |
一、工作要求
(一)基本原则.坚持"边界清晰、突出重点、源头治理、循序渐进",运用市场化、法治化手段,营造践诺守信的市场环境.
(二)工作重点.清理政府部门及其所属机构(包括所属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包括政府平台公司)因业务往来与民营企业形成的逾期欠款.
(三)主要目标 第一步优先清理:拖欠农民工工资;
涉及供气供暖等民生安全方面的工程项目欠款;
中央、省级或大连市财政已下达专项资金预算或通过调剂解决了资金渠道的欠款;
有条件清偿的地方"两款一金"、"国有企业欠款、按照政策规定入库保留的PPP项目到期应付合同款等.2019年1月底前完成清欠(其中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应按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规定提前完成),确保民营企业有明显获得感. 第二步着力清理:暂时难以落实预算资金的政府欠款;
已被叫停的不规范PPP项目、政府购买服务项目且已形成一定工作量的欠款(有关工程项目不得借机重新启动);
确有困难的国有企业欠款.由财政局结合我市实际,做好相关清偿计划,2019年底前完成清欠.
二、主要措施
(一)抓紧组织清欠.组织对拖欠民营企业账款问题进行全面排查、建立台账,对拖欠民营企业账款中双方没有分歧的,要制定清偿工作计划明确时间步骤,做到应付尽付、不留死角.要结合化解政府隐性债务的步骤和时间表,稳步推进清欠工作,对已纳入地方政府隐性债务存量范围的拖欠民营企业账款,按规定期限抓紧化解,有条件的要优先安排偿还、加快预算资金拨付进度;
对落实到具体项目的资金,按合同约定办理支付,不得拖延.政府部门、国有企业要做重合同、守信用的表率,带头认真清欠,将应付未付账款限时清零.(责任单位:市财政局)
(二)严防新增拖欠.对政府投资类项目,要严格条件审核,没有明确资金来源和制定资金平衡方案的,一律不得审批可行性研究报告或实施方案,一律不得开工建设;
涉及举债融资的,必须严格评估项目现金流和收益情况,依法合规落实资金来源和偿还责任.(责任单位:市发改局、市财政局)严禁未批先建、先开工后立项行为,严禁要求企业带资承包政府工程项目,坚决杜绝"打白条"行为.(责任单位:市发改局、市经信局、市规划建设局)彻底清理农民工工资(政府投资项目拖欠的农民工工资)及取消没有法律法规依据或未经国家、省、大连市批准的工程领域涉企保证金项目.(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市规划建设局)
(三)完善长效机制.研究完善相关法规制度,对拖欠行为、支付责任、处罚措施等作出明确规定,加强项目审批、资金落实、结算条款等招标前置条件约束,大幅提升商业债务违约成本.(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发改局、市规划建设局)推动出台维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防止政府部门和国有企业拖欠中小企业款项的有关制度,依据查处垄断行为,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严肃处理打击报复、限制或无正当理由终止业务往来等行为.(市市场监管局、市营商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