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麒麟兔爷 | 2019-07-09 |
1.领导小组职责:贯彻落实国务院和自治区、州人民政府关于开展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的安排部署,统筹协调推进昌吉市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研究解决有关重大事项.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按照各自职责协调落实相关工作. 2.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组织制定和协调落实全市污染源普查工作方案,拟定普查工作制度;
提出各阶段污染源普查工作业务计划;
做好污染源普查工作的具体指导;
负责污染源普查的技术工作,整理、审核、汇总普查数据、专家评审、验收、数据应用;
协调督促各部门工作,收集整理有关数据资料;
建立普查总数据库及档案,编制污染源普查技术报告;
做好污染源普查工作的宣传、信息简报编发和总结工作. 3.各成员单位职责: 市环保局:牵头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开展昌吉市污染源普查工作.负责拟定昌吉市污染源普查实施方案、阶段工作方案和技术方案,制订普查有关技术规范,组织普查试点和培训,汇总和分析普查数据,负责普查工作的验收、成果上报和发布. 市委宣传部:负责组织污染源普查的新闻宣传工作,指导相关部门及乡镇、街道做好污染源普查宣传工作,组织新闻发布会及有关宣传活动. 市发改委:负责提供社会经济发展数据和报告,协助做好污染源普查及成果的分析、应用. 市经信委:负责组织开展油品仓储、加油站信息调查.配合做好工业污染源的普查成果的分析、应用,参与建立工业污染源名录库. 市公安局:负责统计、整理和提供机动车登记相关数据、城市道路交通流量数据,协助做好机动车污染普查相关工作. 市财政局:负责昌吉市本级普查经费预算审核、安排和拨付,并监督经费使用情况.指导部门安排落实普查经费. 市国土资源局:负责提供矿产开发情况资料,参与建立矿产开发企业名录库.协助做好污染源普查及成果的分析、应用. 市煤炭局:负责提供煤炭行业基础信息调查.协助做好污染源普查及成果的分析、应用.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负责协调、指导污水处理设施及建筑场地、堆场料场等扬尘源普查和房屋建筑及市政工程工地工程机械等抽样调查.负责提供加气站基础信息调查等.协助做好污染源普查及成果的分析、应用. 市城市管理局:负责协调、指导垃圾处理厂(场)及各类堆场、料场等扬尘源普查.协助做好污染源普查及成果的分析、应用. 市交通运输局:负责提供国道(含国家高速公路)、省道公路观测断面平均交通量,协助做好移动源普查及相关成果分析、应用. 市水利局:负责提供有关入河(湖)排污口相关信息和有关水利普查资料、重点流域相关水文资料,协助做好入河(湖)排污口及其对应污染源的调查,负责水产养殖业生产活动水平情况调查,协助做好污染源普查相关成果的分析、应用. 市农业局:负责组织开展种植业生产活动水平情况调查,协助做好种植业污染源普查相关成果的分析、应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