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捷安特680 | 2019-07-10 |
(三)关于天津市进出口企业具体向何处提交适用、调整管理类别申请的问题. 1.天津市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向注册地海关提交申请,具体如下: 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天津出口加工区所属企业向开发区海关提交申请;
天津港保税区(含空港保税区)所属企业向保税区海关提交申请;
天津东疆保税港区所属企业向东疆保税港区海关筹备处提交申请;
塘沽区(除开发区、保税区、出口加工区、东疆保税港区)、汉沽区、大港区、宁河县所属企业向新港海关提交申请;
天津武清区所属企业向武清海关提交申请;
蓟县、宝坻区所属企业向蓟县海关提交申请;
市内六区、东丽(含空港物流加工区)、津南、西青、北辰四区及静海县所属企业向天津海关现场业务处提交申请. 2.天津市报关企业向天津海关企业管理处注册备案科提交申请.
(四)关于有关格式文本的填写问题. 自2008年4月1日起,企业可登陆天津海关门户网站(http://tianjin.customs.gov.cn),自行下载《适用AA类管理申请书》、《适用A类管理申请书》、《经营管理状况报告》、《企业适用担保验放通关程序申请审批表》和《适用担保验放通关程序责任担保书》等格式文本进行填写. 特此公告. 二八年三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