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静看花开花落 | 2019-07-11 |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反映事业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规定标准或比例缴纳的各项收入.包括附属的事业单位上缴的收入和附属的企业上缴的利润等.
(六)上级补助收入:反映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填列事业单位用事业基金弥补2019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八)上年结转和结余:填列2018年全部结转和结余的资金数,包括当年结转结余资金和历年滚存结转结余资金.
二、支出科目 对部门预算中涉及的支出功能分类科目(明细到项级),结合部门实际,参照《2019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的规范说明进行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