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夸张的诗人 | 2019-07-13 |
三、受理单位及办理地点 邹城市文物局行政许可科(邹城市太平东路2666号).
四、办理条件 所有人不具备修缮能力的.
五、申请材料
(一)申请文书;
(二)所有人、使用人身份证明材料,房地产权证;
(三)由文物保护工程资质的设计单位编制的修缮方案和工程设计资料;
(四)文物保护工程修缮方案设计单位资质证书.
六、基本流程 申请人提出申请→符合受理范围的,市文物局行政许可科依法受理→审查,必要时征求有关部门、专家意见→做出书面审查意见.同意的,出具同意文件;
不同意的,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七、收费依据及标准 不收费.
八、办理时限 自受理之日起10个工作日.
九、咨询方式
(一)现场咨询:邹城市文物局行政许可科(邹城市太平东路2666号).
(二)电话咨询:0537-529623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