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huangshuowei01 | 2019-07-13 |
一、指导思想 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按照省第十四次党代会、省生态环境保护大会部署要求,牢固树立 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 理念,坚定实施 环境立市 战略,高标准落实浙江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意见,持续提升全市生态环境质量,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满意度和获得感,为加快建设现代化都市区、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更优质的生态环境.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属地为主,按级负责.各级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是本地本部门生态环境保护和督察整改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坚持管发展必须管环保、管生产必须管环保、管行业必须管环保,自觉将生态环境保护和督察整改工作同本地本领域本行业发展紧密结合,加强统筹协调,落实整改责任,强化督促检查,层层传导压力,形成属地为主、上下联动、条块结合、分级负责的整改工作格局.
(二)坚持问题导向,限时整改.对照督察反馈意见,坚持问题导向、效果导向,发扬 一刻不放松、一天不耽误、一丝不侥幸、一件不放过 的 四个一 精神,逐一制定整改措施,逐项明确整改目标和完成时限,实行表格化、清单式管理.对能够立即解决的,要立行立改、早见成效;
对需要阶段性推进的,明确阶段性目标、限时销号;
对需长期努力的,持续发力、务求实效.
(三)坚持标本兼治,确保实效.坚持治标与治本相结合、突破与渐进相促进,既解决好督察反馈意见指出的问题,又注重解决其他关联性问题;
既解决好个性问题,又注重解决普遍共性问题;
既解决好面上问题,又注重解决深层次问题.在抓好集中整改的同时,着眼常态长效,将行之有效的整改措施和工作机制,巩固形成制度规范加以落实,切实提升工作成效.
三、工作目标
(一)全面完成反馈问题整改.聚焦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指出的六个方面33项整改任务,明确目标、倒排进度、落实责任、对表销号,确保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提出的问题全部彻底整改到位.坚持动真碰硬抓整改,做到原因不查清不放过、问题不处理不放过、整改不到位不放过、责任不落实不放过、群众不满意不放过,确保整改质量.
(二)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到2020年底前,高标准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全市PM2.5平均浓度稳定达到国家二级标准, 水十条 考核断面水质达标率100%,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持续保持100%,义乌市、浦江县、磐安县、金东区、兰溪市、永康市、金华开发区全域基本建成 污水零直排区 ,其他县(市、区)完成70% 污水零直排区 单元创建任务;
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不低于92%,危险废物利用处置无害化率达100%,全市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率达92%,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置率达100%.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提升,环境风险得到有效管控, 一心两廊三屏障 生态空间格局基本形成,金华的 天更蓝、地更净、水更清、空气更清新、城乡更美丽 ,确保生态环境保护水平与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相适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