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Cerise银子 2019-07-13
福州长乐机场海关2018年海关政府信息 公开年度报告 本年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关务公开办法》、《福州海关政务公开工作制度》编制.

本年报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8年1月1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止.本年报电子版可在福州海关门户网站(www.customs.gov.cn)下载.如对本年报有任何疑问,请与福州长乐机场海关办公室联系(地址:福建省长乐市漳港街道长乐国际机场迎宾支路翔汇广场,邮编:350209,

电话:0591-87083253,电子

邮箱:[email protected]).

一、信息公开总体情况 2018年福州长乐机场海关和原福州机场局按照"依法、规范、便民、客观、及时、准确"的原则,积极开展信息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工作.

(一)主动公开情况. 按照"应公开,必公开"的基本要求,以"依法、规范、便民、客观、及时、准确"为基本原则,福州长乐机场海关通过现场公告栏途径公开信息37条,通过现场电子滚动屏公开信息23条;

原福州机场局在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84条,以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12条.在办公地点和各业务现场设置监督栏、政务公开板及政策宣传易拉宝,实时公开关员信息及执法依据.设关后,加强同总关总值班室及新闻办的联系沟通,先后在海关总署"12360海关热线"、"福州海关12360"等官方微信平台发布微信稿9篇,在央广网、福建日报等中央和地方新闻媒体上发布新闻宣传稿15篇."双随机一公开"、政府采购等信息在福州海关门户网站及央采网上同步发布.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在门户网站、业务现场公布"福州长乐机场海关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详细公布办公地点、邮编、电话、传真、邮箱等申请信息公开的途径. 本年度未收到相关申请.

(三)不予公开情况. 无.

(四)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我关对信息公开不收取费用.

(五)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我关严格依法开展信息公开工作,全年未发生因海关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事.

(六)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8年,福州长乐机场海关信息公开方面仍存在部分难题,例如:同地方政府部门间的信息互通仍有提升空间;

现场公告栏等形式公开的纸质公告信息未能引起足够重视. 针对上述问题,我关将进一步增强协作意识,积极参加地方政府、空港口岸牵头组织的会议,并依要求向相关部门报送我关工作开展情况;

加强与机场口岸相关单位的沟通与协调,通过在重要通道增加现场展板、安装液晶条屏等增加信息公开渠道,提高管理相对人对海关公开信息的关注度.

二、主要工作措施

(一)认识到位.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按照"福州长乐机场海关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的职责分工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的审查和发布,办公室作为牵头部门、各现场作为协助执行部门,按照有关规定认真做好相关工作,增强工作信息透明度及社会大众获得感.结合处长巡视带班制度及每周例行督察工作,加强对各现场政务公开设施及内容的督促检查.设置政务公开联络员岗位,指定专人负责,明确岗位职责.

(二)以学促干.认真学习《福州海关信息公开操作规程》,严肃信息公开纪律.规范执行《海关报关单数据使用安全管理办法》(署统发〔2005〕391号)、《〈海关报关单数据使用安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署统发〔2006〕505号)及《福州海关报关单数据使用安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福关统发[2006]273号)等规定,保障报关单数据信息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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