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LinDa_学友 | 2019-07-13 |
并根据有关条款规定,其投标有可能被拒绝. 10.采购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 1) 投标单位若对采购文件有任何疑问,请以书面形式(加盖投标单位单位公章,否则不予答复)向采购代理单位提出澄清要求;
若没有,视为投标单位对采购文件无任何异议.采购代理单位对采购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收到的任何澄清要求将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答复中包括所问问题,但不包括问题的来源. 2) 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无论出于何种原因,采购代理单位均可主动地或在解答投标单位提出的澄清问题时对采购文件进行修改. 3) 采购文件的修改将以书面形式或在山东省临沂政府采购网上通知所有购买同一采购文件的投标单位,并对其具有约束力.投标单位应在收到该修改文件后1日内以书面形式回复采购代理单位,确认已收到该修改文件. 4) 采购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均以书面形式或在临沂招标网上通知明确的内容为准.当采购文件、采购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形式或在山东省政府采购网、临沂政府采购网的通知为准(若在政府采购网上发出通知,则视为所有投标单位都已收到采购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 5) 为使投标单位编写投标文件时有充分的时间对采购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进行研究,采购代理单位有权推迟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并将此变更书面或在山东省临沂政府采购网上通知所有购买同一采购文件的投标单位. 6) 自采购文件发布至正式开标前,投标单位除就标书问题与采购单位进行咨询外,禁止以任何其他方式与采购单位进行沟通接触,否则予以取消投标资格. 11. 现场勘察 供应商自行勘察现场,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供应商自己承担. 12. 解释权 1) 本次招标的最终解释权归采购代理单位,当对一个问题有多种解释时以采购代理单位的书面解释为准. 2) 采购文件未做须知明示,而又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以涉及到的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为依据处理. 13.采购文件的约束力 投标供应商一旦参加本项目投标,即被认为接受了本采购文件的所有条件和规定.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14.投标文件的组成 投标单位编制的投标文件必须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投标单位应仔细阅读采购文件的所有内容,按采购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及完整性,以使其投标对采购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如投标单位未能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没有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做出实质性响应,评审小组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 投标文件由商务标书和技术标书两部分组成. 商务标书 商务标书目录;
投标函(参考格式);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时,无需填写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但须在投标文件中附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参考格式);
投标单位基本情况表(参考格式);
商务条款偏离表(参考格式);
资格、资质、相关认证证书等材料(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单位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三证合一的只需具有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相关检测报告/实验报告(如关于防火、环保等性能的优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