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赵志强 | 2019-07-14 |
一、主要职责
1、贯彻落实《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和国家、省、市有关粮食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
研究制定全区粮食流通和粮食储备的行政措施和规范性文件,并监督实施;
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粮食行业的执法检查工作.
2、根据国家、省、市部署要求,研究拟定粮食行业的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及粮食流通体制改革方案.
3、组织实施对全区全社会粮食流通的宏观管理,贯彻落实国家粮油价格政策,指导全区粮油市场供应,稳定粮油市场,安排好群众生活,切实保障军队粮油供给,指导和帮助灾区、缺粮、贫困地区的粮食供应.
4、根据国务院、省、市政府确定的粮食购销政策,指导全区的粮食购销工作.
5、加强储备粮的管理,落实中央、省、市、区储备粮的收储、保管、调运和轮换计划,监督检查储备粮的质量和安全.
6、按照区委、区政府的部署,加快粮食企业改革改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改革改制工作任务.
7、指导全区粮食储存的安全管理、经营管理,监督指导国家粮食质量标准、粮油检测政策、制度和办法的执行.
8、负责全区粮食财务管理和直属企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汇编财务报表,向上级和有关部门提供财务、统计资料,协同有关部门建立和管理粮食风险基金,完善有关管理办法.
9、组织指导全区粮食系统干部职工教育、培训,监察审计工作,提高职工素质,搞好行风建设,加强精神文明建设.
10、服务基层粮商企业和民营工业企业、服务项目建设以及做好全系统的招商引资、项目推进工作.
11、完成区委、区政府和市粮食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
1、办公室 协助局领导处理日常事务工作;
负责局务会等综合性行政会议的组织安排和会议决定事项的督办;
负责起草重要文件、报告和局发文件的审核;
负责全系统的党建工作;
负责全区粮食工作情况的综合及政务信息的搜集、编发,组织指导行业宣传报道;
受理人大、政协提案和群众来信来访;
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拟定全区粮食经济发展战略;
负责机关行政事务管理、接待工作和文件的打印、收发、章印的保管使用及文书档案管理;
负责局机关安全保卫、卫生和创建工作.
2、人事教育科 负责局机关及所属单位的组织、机构编制工作,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局机关及所属单位的干部人事、劳动工资、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及其档案管理等工作;
负责全系统的工会工作和妇女工作;
组织指导本系统干部职工教育和人才培训;
负责干部统计和全系统的劳动工资统计工作;
协助做好军转干部稳定工作;
做好局机关离、退休人员的管理和服务工作.
3、购销科 负责宣传、贯彻、落实《粮食流通管理条例》,负责编制全区社会粮油产需规划和粮油收支指导性计划,监督检查各种收购计划;
负责实施粮食购销体制改革,贯彻落实粮油购销政策,组织落实收购工作;
组织和协调灾区、缺粮、贫困地区的粮食供应;
负责国储、省储和市储粮的管理及轮换工作;
预测全区粮油生产和市场形势,掌握粮油市场动态,收集粮油市场信息;
协同有关部门制订粮油市场管理的规范性文件、制度,管理城乡粮油市场,核发粮食收购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