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静看花开花落 | 2019-07-14 |
3、其他不属于本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费用,保险人不负责赔偿.
(五)保险金额、费率及保费构成
1、能繁母猪最高保险金额为1000元/头,保险费率为6%.
2、能繁母猪养殖保险保费组成.保费为60元/头,其中:中央补助24元/头,省补助21元/头,市、县各补助4元/头,养殖户负担7元/头.补助资金根据中央、省、市有关政策拨付.
(六)保险期限 保险合同的保险期间为一年,以保险单载明的起讫时间为准.
(七)赔偿计算 保险母猪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死亡,保险人按以下方式计算赔偿:
1、发生列明的保险事故,赔偿金额计算如下: 赔偿金额=死亡数量*每头保险金额
2、发生条款列明的扑杀事故,赔偿金额计算如下: 赔偿金额=死亡数量*(每头保险金额-每头母猪政府扑杀专项补贴金额)
(八)经办机构 根据《关于印发广东省能繁母猪保险条款的通知》(粤财农[2007]361号)要求,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湛江市分公司(以下简称人保财险湛江市分公司)及下属分支机构为我市政策性能繁母猪养殖保险经办机构.
(九)操作流程
1、宣传发动.以人保财险湛江市分公司及下属分支机构为主,湛江市畜牧兽医局、县(市、区)畜牧兽医局、各镇政府(街道办)及畜牧兽医站(下简称兽医站)协助,加强对政策性能繁母猪养殖保险目的意义、参保条件、保险期限、理赔条件及无害化处理等的宣传,发动养殖户积极主动投保.
2、业务培训.人保财险湛江市分公司及下属分支机构负责对参与政策性能繁母猪养殖保险工作人员进行相关业务培训,为能繁母猪养殖保险工作的有效开展提供坚实的保障.
3、能繁母猪承保.在摸清保源的基础上,人保财险湛江市分公司及下属分支机构保险员及兽医站协保员一起上门为投保的养殖户填写投保清单、佩戴电子耳标、开具保险凭证,由人保财险湛江市分公司及下属分支机构保险员收取养殖户自负部分保费及出具加盖人保财险湛江市分公司及下属分支机构印章的收款凭证,兽医站的协保员根据能繁母猪投保量发放相应的耳标,委托养殖户对投保猪只佩戴.
4、死猪理赔.养殖户能繁母猪死亡,应在24小时以内拨打保险公司热线电话95518报案,人保财险湛江市分公司及下属分支机构理赔人员接到养殖户的报案后,会同兽医站人员赶赴现场查勘鉴定,拍摄相片,对符合理赔条件的赔案,当场填制理赔确认书.查勘定损及病死猪经无害化处理后,养殖户提供保险凭证、身份证、银行账户、无害化处理证明给保险公司,保险公司核对无害化处理证明后直接将赔偿金额划入养殖户账户.凡病死猪不经无害化处理、没有无害化处理证明的,保险公司一律不予赔付.
5、死猪查勘.投保能繁母猪死亡的,根据保险公司人员自主查勘或与畜牧、兽医人员共同到现场查勘的原则,理赔人员接到查勘通知后,应根据案情需要决定是否会同畜牧、兽医人员一起赶赴现场进行查勘.现场查勘工作应包含:了解栏舍及饲养情况和诊断情况,查验标的体重、畜龄,根据死亡证明/自然灾害证明等材料核实出险原因,确定是否属于保险责任,并与承保信息进行比对,核实是否属于保险标的,是否足额(足数量)投保,出险地点是否与保险单地址相符.对于可能不属于保险责任的案件应当场取得证据.查勘时应监督农户对死猪进行无害化处理并拍摄无害化处理照片(含化学池处理、焚烧或深埋前、中、后各一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