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865397499 | 2019-07-14 |
七、关于本项目的采购文件修改、澄清、补充公告及对项目的暂停、延期通知等情况,均在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网站进行公示.潜在供应商有义务自行查阅或向代理采购机构电话询问确认,未按要求查阅者自行承担相应后果,恕不单独告知.
八、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8年12月19日10:00,在此时间之后送达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九、响应文件递交及开标地点:辉县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第二开标室.
十、说明:
1、本项目全部通过网上报名方式进行报名和下载竞争性谈判文件,现场不再受理项目报名.
2、供应商首次网上报名前需先在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注册成为会员并办理CA数字证书,办理步骤请参见首页重要通知栏目内 网上报名须知 .
3、供应商必须使用IE浏览器进行网上报名.供应商网上报名时,请在欲报名的公告下方点击 我要报名 ,选择CA证书登录方式进入电子化招投标平台,进行网上报名、下载等操作.具体操作请进入 办事指南 下载 政府采购供应商操作手册 .
4、本次谈判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新乡市政府采购网》、《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网》同时发布,请潜在供应商注意查看. 十
一、监督单位:辉县市财政局:0373-6366274 十
二、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采购人:中国共产党辉县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联系人:徐跃梁 联系
电话:0373-6831852 招标代理机构:山东齐信招标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CBD商务内环路与九如路交叉口金成阳光世纪20号楼1205室 联系人:王露
电话:15560166641 2018年12月13日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前附表序号 内容1项目名称: 辉县市纪委信访接待中心监控设备采购项目二次
2 采购范围及内容:监控中心系统、谈话室监控系统、外围监控系统、对讲系统、网络布线系统、办公设备(具体数量及参数详见文件
第五章);
工期: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历天内;
供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相关质量标准.
3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4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根据财库[2016]125号文的规定,凡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潜在供应商禁止投标【查询渠道: 信用中国 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截图附在投标文件里】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4、本项目为资格后审.
7 踏勘现场:不组织,供应商可自行踏勘
8 谈判组织人:山东齐信招标有限公司
9 响应文件(壹份正本、贰份副本、电子版一份),每份谈判文件须清楚地标明 正本 或 副本 .一旦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谈判文件售价:每套售价200元,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10 投标保证金的形式:银行转账或电汇(如转账,必须从投标单位的基本账户转出) 保证金的金额:?10000元整 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以到账时间为准),从其基本帐户一次性以转账或电汇形式按标段足额缴至下列帐户并进行绑定. 收款单位:辉县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 开户行:中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辉县支行 开户行帐号:313498873807 银行帐号:XXXXXXXXXXXXXXXXXXXXX(以系统生成子账号为准) 地址:辉县市东关十字东南角(共城大道与九山路交叉口东南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