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黑豆奇酷 | 2019-07-14 |
执行中遇到问题,请径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 珠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珠海市财政局 珠海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珠海市工商业联合会 2018年12月20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市法制局、市档案局. 珠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 2018年12月20日印发 珠海市市级技能大师工作室和 技师工作站认定办法 第一条 为弘扬工匠精神,充分发挥高技能人才引领示范作用,创新高技能人才培养模式,根据《关于实施"珠海英才计划"加快集聚新时代创新创业人才的若干措施(试行)》(珠字〔2018〕6号文),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技能大师工作室,是指技能大师依托本市企业、职业(技工)院校、高等院校、市级高技能人才实训(培养)基地,配备技术技能骨干组建的,开展高技能人才培养和技术攻关创新等工作的场所. 本办法所称技师工作站,是指以本市企业、职业(技工)院校为主要载体,以企业首席技师、高级技师、技师为团队组建,开展技能人才培养、技术攻关创新等工作平台,以及开展职业培训、教师实践、研修的基地.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技能大师,是指满足以下条件之一的高技能人才或能工巧匠:
(一)获中华技能大奖、省级以上劳动模范、五一劳动奖章、政府特殊津贴、技术能手等荣誉,或者获世界技能大赛优胜奖以上的高技能人才;
(二)在科研、生产中创新创优、攻克难关并取得显著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珠海市高层次人才、珠海工匠、珠海首席技师;
(三)取得重大技术发明、技术革新成果,或同行业公认的先进工艺或操作法的高技能人才;
(四)具有某项绝技绝活,积极挖掘和传承传统工艺并做出重大贡献,在全市具有较高声誉和影响的能工巧匠. 第四条 本办法所称企业首席技师是指企业自主认定的首席技师;
高级技师、技师是指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的高级技师、技师,或具有同等技能水平的高技能人才. 第五条 认定市级技能大师工作室(以下简称工作室)、市级技师工作站(以下简称工作站),以珠海经济社会发展和产业布局为导向,坚持客观、公开、公平的原则,突出"技能为主、社会认可". 第六条 市人力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统筹、指导工作室、工作站建设,并明确经办机构负责申报受理、年度评估、待遇兑现等工作. 第七条 符合以下条件的,可申请认定工作室、工作站:
(一)申请认定工作室的,申请单位应与技能大师签订不少于2年的劳动合同或工作协议;
申请认定工作站的,应具备3名以上企业首席技师、高级技师或技师,并签订不少于2年的劳动合同;
(二)有专用工作场所,工作场所符合申请单位安全规范要求;
(三)工作室、工作站配备相关的设施设备,有保障工作室、工作站正常运作的工作经费;
(四)有完善的管理制度和明确的工作目标、措施. 已被确定为国家级、省级技能大师工作室或技师工作站的,直接认定为工作室、工作站. 第八条 认定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