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丑伊 | 2019-07-15 |
每单元设置两个消防电梯,电梯机房应设置分隔. 设计人 谢良荣、汤承 专业负责人 房侠 审核人 陈骁 注册师 华华 执业印章号 3200468-007 违反强制性条文数
0 违反强制性标准数
4 审查人 何伯海 认定证书号 10161-1007 日期审查人 认定证书号 2013.01.31 (结构)专业审查意见
(一)无违反"强条"之处.
(二)违反"强标"之处:
1、(
16、17#)房屋高度大于60m,计算书中风荷载未乘放大系数,不符合JGJ3-2010中4.2.2条;
(
16、
17、23#)风荷载体型系数取值不符合JGJ3-2010中4.2.3-4条.修改这两个参数后重新计算,复核原设计及桩基础.
2、(
16、
17、23#)楼梯、阳台、卫生间活荷载取值不符合GB50009-2012中5.1.1条.16#楼梯间未计入中间隔墙荷载,主次平台活荷载也应取3.5.23#楼梯间恒荷载取值偏小.各栋梯段板配筋计算时活荷载取2.0有误,梯段板实际配筋小于计算.
3、(
16、
17、23#)构造边缘构件的箍筋兼做墙体水平筋时,6@200不符合JGJ3-2010中7.2.17条.
4、(23#)结10斜线区板厚180,板配筋8@150小于最小配筋率,不符合GB50010-2010中8.5.1条.
5、(
16、
17、23#)当墙肢截面高厚比≤4时,应符合JGJ3-2010中7.1.7条;
当墙肢截面高厚比≤8时,为短肢墙,配筋应符合JGJ3-2010中7.2.2条.(16#结9中GBZ11,结8中GBZ16.23#结17中部分构件).
(三)设计深度及其它:
1、桩基础各栋,当标准组合下最大反力图中桩反力大于桩特征值时,反力图不应只提供最大桩顶反力,应提供"恒+活"标准组合,与Ra比较;
含风荷载效应标准组合,与1.2Ra比较;
含地震作用效应标准组合,与1.5Ra比较.桩基施工前应试桩.桩基设计等级为甲级时,应提供本栋楼的试桩报告.
2、计算书不全.未提供桩身强度计算、剪力墙轴压比、地下室WQ1计算、桩不在剪力墙下时,筏基厚度应进行受冲剪切验算、地下室柱墙混凝土等级高于筏板,应进行局压验算.桩特征值计算表格中,仅有数字,缺少必要的文字说明,请重新提供桩特征值计算书.
3、未提供剪力墙轴压比,核查16#结6中YBZ2'、3,如Uc>0.3,纵筋应按1%配置.另底部加强区边缘构件中应尽量使用箍筋.
4、连梁腰筋应标注为N,而不是G.
5、16#各标准层中部分梁高有问题――如结14中,LL1上反1.1m,而建筑图窗台高度为1.0m;
KL8上反0.35m,则下挂0.2m,而次梁L2下挂0.47m,搁置不上.
6、23#计算书中嵌固端所在层号应为3;
缝左建模计算嵌固端剪切刚比时,应从伸缩缝处切开,缝右侧结构不应计入(构件不能重复计入刚度贡献).
7、各栋嵌固端剪切刚比略小于2,不符合JGJ3-2010中5.3.7条.
8、23#结
5、6中剪力墙墙身表中Q3在平面中无表示.T轴标高-3.05和-0.1层计算书结构布置与图纸不一致.结11既以上各层2轴、21轴连梁未标注.
9、各栋顶层砌体砂浆强度应为M7.5级. 设计人 王胜、唐志霞 专业负责人 吴栾平 审核人 陆建光 注册师 吴栾平 执业印章号 3200468-S010 违反强制性条文数
0 违反强制性标准数
13 审查人 马俊芳 认定证书号 10161-S1011 日期审查人 认定证书号 2013.01.31 (抗震)专业审查意见
(一)无违反"强条"之处.
(二)违反"强标"之处:
1、(
16、
17、23#)构件配筋不足,不符合GB50011-2010中5.4.2条(如16#结16中WKL10a下部4C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