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f19970615123fa | 2019-07-15 |
(一)对申报材料进行严格审核.推荐单位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有审查责任.申报人员所在单位应对申报材料中涉及人员资格、经济效益、发明专利、攻关项目、技艺创新等方面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进行审核.
(二)申报材料准备要求.推荐单位应在《技师职业资格申报表》、《高级技师职业资格申报表》 思想政治表现 栏填写所推荐人选的思想政治表现内容;
在 考核成绩 处填写成绩.在《2017年晋升技师职业资格推荐评审简表》或《2017年破格晋升技师职业资格推荐评审简表》、《2017年晋升高级技师职业资格推荐评审简表》或《2017年破格晋升高级技师职业资格推荐评审简表》的 单位推荐意见 处填写推荐意见;
在 考核成绩 处填写成绩.
四、申报材料报送时间和评审费用
(一)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报送有关评审申报材料,受理时间为2017年11月20日-12月10日,逾期未报视为自行放弃. 申报材料纸质版报送至市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市北区辽阳西路221号203室),联系人:王娜、刘,联系
电话:85831357. 申报材料电子版报送至电子
(二)参加评审须缴纳评审费用.评审费用按照省有关规定执行.
五、组织实施 开展技师、高级技师评审工作政策性强,事关企业职工的切身利益,各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有关单位(企业)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严格标准和程序,确保技师、高级技师申报评审工作平稳顺利完成.对工作中遇到的重要问题请及时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报告. 附件:《关于做好2017年技师和高级技师申报评审工作的通 知》(鲁人社函〔2017〕214号) 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11月10日 (联系人:张信龙;
联系
电话:85912319) 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
2017 年11月10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