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会说话的鱼 | 2019-07-15 |
二、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 1.严格执行决策程序规定.我县切实将政府活动全面纳入法治轨道,重大行政决策严格履行法定程序,按规矩办事.2018年,县政府认真落实《关于印发阜南县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的通知》(南政发〔2016〕6号)要求,坚持把依法决策作为依法行政的根本,不断完善决策机制,规范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努力推进决策的透明化与科学化.坚持决策前法律审查,实行重大决策事项公示与听证制度,决策中坚持公众参与,坚持广泛调查走访,充分吸收各方意见,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凡涉及需要提交政府常务会议决策的事项,决策前必经县政府法制部门提出审查意见,合法性审查未通过一律不提交会议讨论. 2.提高合法性审查工作质量.县政府法制部门严格落实重大事项合法性审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