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liubingb | 2019-07-15 |
6 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价格扣除和 失信企业报价加成 (实质性要求)
一、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价格扣除 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监狱企业应当提供《监狱企业证明》原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原件. 3.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报价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报价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可给予联合体3%的价格扣除. 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规定的扶持政策.组成联合体的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之间不得存在投资关系.
二、失信企业报价加成 1.对记入诚信档案且在有效期内的失信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按照5%的报价加成,以加成后报价作为该供应商报价参与评审.供应商失信行为惩戒实行无限制累加制,因其失信行为进行报价加成惩戒后报价超过政府采购预算的,其响应文件按照无效处理. 2.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就自己的诚信情况在响应文件中进行承诺.
7 谈判情况公告 供应商资格审查情况、谈判情况、报价情况、谈判结果等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采购结果公告栏中予以公告.
8 谈判保证金 1.谈判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4000.00元(大写:肆仟元整). 2.以注册用户身份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泸州市)(http://www.lzsggzy.com),使用企业基本户转入指定虚拟子账号(若账户有多个,供应商可选择任意一个账户缴纳谈判保证金.转款户名必须与供应商名称一致,转款账号必须与供应商网上注册的银行账号一致),否则视为无效. 3.保证金缴纳方式:电脑在线划转,手机划转,柜台划转(不能通过现金直接存入). 4.核对保证金缴纳信息.可在系统内 保证金缴纳查询 处查询自己的入账信息.供应商完成谈判保证金的缴纳后,应在系统内打印 投标保证金缴纳回执 ,并将该回执带至开标现场. 5.交款截止时间:2019年3月21日16时30分.
9 履约保证金 交款时间、方式及金额:由成交人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5个工作日内,以非现金的形式将履约保证金足额缴入采购人指定的财政专户(履约保证金为政府采购合同金额的
5 %). 收款单位:泸州市纳溪区财政局.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四川泸州纳溪共同街支行 银行账号:175301040000540
10 谈判文件咨询 联系人:朱先生. 联系
电话:0830-4281600.
11 谈判过程、结果工作咨询 联系人:朱先生. 联系
电话:0830-4281600.
12 成交通知书领取 成交公告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泸州市)上公告后,请成交供应商凭有效身份证明证件到泸州市纳溪区政府采购中心四楼政府采购服务股领取成交通知书,不再另行通知. 联系人:朱先生.. 联系
电话:0830-4281600. 地址:泸州市纳溪区政府采购中心(纳溪区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4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