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liubingb | 2019-07-15 |
13 供应商询问 根据委托代理协议约定,供应商询问由采购人负责答复. 联系人:袁先生 联系
电话:13708282611 地址:泸州市公安局纳溪区分局. 邮编:646000.
14 供应商质疑 根据委托代理协议约定,本项目对采购文件、采购过程、采购结果的所有质疑均由采购人负责受理和回复,供应商如有质疑,应在法定质疑期内向采购人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联系人:袁先生 联系
电话:13708282611 地址:泸州市公安局纳溪区分局. 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规定,供应商质疑不得超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采购结果的范围.
15 供应商投诉 投诉受理单位:泸州市纳溪区财政局. 联系
电话:(0830)4281798. 地址:泸州市纳溪区政府综合楼五楼. 邮编::646300. 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规定,供应商投诉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
16 政府采购合同 公告备案 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政府采购合同将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公告;
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采购人负责将政府采购合同向本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即泸州市财政局备案.
17 答疑会和现场考察 本项目不组织答疑会和现场考察
二、总则1.适用范围 1.1 本谈判文件仅适用于本次谈判所叙述的货物采购. 1.2 本谈判文件的解释权归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所有. 2.采购主体 2.1本次谈判的采购人是泸州市公安局纳溪区分局. 2.2本次谈判的采购代理机构是泸州市纳溪区政府采购中心. 3. 合格供应商(实质性要求) 合格供应商应具备以下条件: 3.1 具备法律法规和本采购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
3.2 不属于禁止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XXX 3.3按规定获取了谈判文件,属于实质性参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