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喜太狼911 | 2019-07-16 |
(2)谈判响应文件需求提供的涉及到工艺、材料、设备、商标、样本、技术规范、参数规格、等仅作为说明并没有限制性,谈判供应商在谈判响应中可以选用替代标准,但须为此提供竞标产品品牌市场知名度相当于推荐品牌的一切证明材料,且该品牌竞标的产品参数技术标准要优于项目需求技术规格中要求的标准,为此还须提供的资料为:①由相关机构出具的符合本项目竞标要求的该产品检测报告;
②该品牌制造商须出具的用于本项目竞标的产品技术白皮书;
③须提供该品牌制造商的生产许可证,且①②③项的复印件必须加盖制造商红章,以满足采购人的需要. 如提供非建议品牌产品竞标,则上述所有与之相关的材料必须在技术谈判响应文件内容下有完整体现,否则视为重大漏项,作无效谈判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