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南门路口 | 2019-07-17 |
(五)公示和聘用 从体检、考察等均合格的人员中,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凤阳县政府网、凤阳县人民医院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同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对经公示无异议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有关聘用、入编手续. 本次公开招聘人员纳入周转池事业编制. 根据国办发〔2002〕35号、皖政办〔2006〕13号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第652号)文件规定,招聘单位须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事业单位新进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
不合格的,取消聘用,并及时到编制部门办理编制核销手续. 聘用人员须在聘用后2年内(含试用期)取得相应执业资格或相应专业起点职称,未取得相应执业资格或相应专业起点职称的予以解聘. 新聘人员在规定的时间不报到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六、纪律与监督
1、公开招聘工作严格按照 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 的要求组织实施,接受社会各界和纪检监察机关的监督(监督
电话:凤阳县纪委信访室0550-2226681,驻卫健委纪检组 0550-6720200 ).
2、按照《安徽省人事考试违纪处理规定》和《安徽省人事考试考务工作规则》要求,严格执行人事考试政策,规范考试程序,严明考试纪律. 本公告相关事项由凤阳县卫健委和凤阳县人民医院负责解释. 附件1:《凤阳县人民医院2019年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计划表》 附件2:《凤阳县人民医院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 附件3: 服务基层项目人员 情况登记表 凤阳县卫生和健康委员会 2019年3月1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