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丑伊 | 2019-07-17 |
经审查,批复如下:
一、为新建项目,位于山东省日照高新区高新七路北,高新电子信息产业园.项目租赁日照高新区创业服务中心高新电子信息产业园A6号1楼,建筑面积1900平方米,总投资2700万元,环保投资135万元,车间内设置原料区、乳油车间、悬浮剂车间、粉剂车间、办公区、化验区,外购苏云金杆菌粉剂、硅藻土、豆油、乳化剂等原辅材料经灌装、化验、计量、封盖、贴标、装箱入库等工序,年产2000吨苏云金杆菌粉剂、苏云金杆菌悬浮剂100吨、乳油20吨. 根据评价结论,在认真落实《报告表》提出的环境保护对策措施前提下,项目污染治理措施、生态恢复与保护措施总体可行,工程环境风险可防可控,从环境保护角度,该项目建设可行.为此,我局同意你单位按《报告表》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生产工艺、原辅材料、产品方案和环境保护对策措施等进行建设.涉及专项审批的须经有关部门批准同意.
二、项目在建设和运营中须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对策措施和以下要求:
(一)重视并强化各废气排放源的治理工作.项目灌装工序产生的粉尘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一根15米高的排气筒排放,颗粒物有组织排放浓度须满足《山东省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3)表2重点控制区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要求. 采取有效措施降低废气无组织排放对周边环境的影响,车间采取密闭措施,确保厂界颗粒物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二)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达到《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中的排放标准并满足区域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后,排入该污水处理厂处理.禁止项目污水直排周围环境.
(三)优化厂区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对高噪声源采取隔声、消音、减振等降噪措施,加强噪声防治措施,确保营运期间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声环境功能区标准要求.
(四)做好固体废物的处理处置工作.项目不合格产品重新调配回用于生产,废原料桶、废乙醇瓶由原厂家回收利用,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厂区暂存须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及修改单的要求.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项目垃圾不得随意堆存和倾倒.
(五)强化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修订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并备案,定期开展环境风险应急培训和演练,配备必要的应急设备,提高环境安全防控水平.
(六)建立健全内部环境管理制度,设置专职环保机构,规范污染源管理档案和各类台账记录,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设置规范的污染物排放口和固体废物堆放场并设立相应的环境保护图形标志牌.项目有组织排气筒须按规范要求设置永久采样、监测孔和采样监测平台.
三、《报告表》确定的项目卫生防护距离为本项目厂界外50米范围,目前防护距离内无敏感保护目标.你单位应配合当地政府落实项目环境防护距离范围内用地规划的控制工作,环境防护距离范围内不得规划建设住宅、学校、医院等环境敏感性建筑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