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丑伊 | 2019-07-17 |
四、你单位要严格落实《报告表》和环评批复要求,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建成后,须按规定程序实施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你单位应按照环境保护部《关于印发的通知》(环发〔2015〕162号)中有关要求,向社会公开建设项目相关信息,应建立畅通的公众参与平台,及时解决公众提出的合理环境诉求.定期发布环境信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五、若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你单位应当重新报批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该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自批准之日起超过5年,方决定项目开工建设的,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当报我局重新审核. 日照市环境保护局东港分局 2018年12月21日 抄送:山东日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日照市环境监察支队东港区大队. 日照市环境保护局东港分局办公室 2018年12月21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