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怪只怪这光太美 2019-07-17
关于做好第18批博士服务团成员 人选推荐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地级以上市委组织部,中直驻粤、省直各有关单位: 根据中组部《关于开展第18批博士服务团服务锻炼工作的通知》(组通字〔2017〕35号)要求,今年从我省选派15名博士服务团成员赴中西部地区服务锻炼,时间1―2年(从2017年10月起).

现就人选选派推荐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人选资格条件 1.政治素质好,理想信念坚定,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作风扎实,吃苦耐劳,有奉献精神. 2.有博士学位及2年以上工作经历,一般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具有一定行政管理经验. 3.年龄一般在50周岁以下,身体健康.赴高海拔地区的,应具有良好身体素质和适应能力. 4.正高级专业技术人员可相应挂任正处级职务,副高可相应挂任副处级职务.行政职务一般不高挂(西藏地区除外).

二、选派要求 1.根据中西部地区需求,重点选派经济、金融、建设规划、医疗卫生、文化旅游、信息、农业、教育、水利等方面的优秀专业技术人才. 2.对推荐人选,要严格依据选派标准把关,按"公平公正、人岗相适、个人自愿、择优选派"原则,主要从优秀年轻干部中选派.

三、选派程序 1.推荐初步人选.请各地各单位按照有关要求广泛发动,采取自愿报名和组织推荐的方式,择优提出初步人选名单,连同干部任免表、第18批博士服务团成员推荐表等材料(双面打印,一式3份),于9月8日前送我部审核. 2.确定挂职人选.根据人选推荐情况,由我部提出选派建议人选报中组部审批,结合人选专业领域、工作履历和个人意愿等确定挂职岗位.

四、管理及待遇 博士服务团成员服务锻炼期间的管理、考核、待遇等,按《博士服务团工作管理办法》(组通字〔2015〕9号)等有关规定执行. 联系人:田维玮,

电话:020―87185800. 附件:第18批博士服务团成员推荐表 中共广东省委组织部 2017年9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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