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于世美 | 2019-07-17 |
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或者证据成立的,行政机关应当采纳.行政机关不得因当事人申辩而加重处罚 . 5.《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九条: 行政机关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给予行政处罚,应当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
(二)违反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事实和证据;
(三)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四)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五)不服行政处罚决定,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途径和期限;
(六)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名称和作出决定的日期.行政处罚决定书必须盖有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的印章 6.《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条: 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在 宣告后当场交付当事人;
当事人不在场的,行政机关应当在七日内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将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 7―1.《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四条: 行政处罚决定依法作出后,当事人应当在行政处罚决定的期限内,予以履行 . 7―2.《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五十三条: 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行政决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