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QQ215851406 2019-07-17

负责指导基层医疗机构配备应急救援需要的特种药品和特殊救治器材;

负责事故伤亡、中毒人员的认定并随时报告. (4)市公安局:负责组织协调道路交通事故的现场管控、安全警戒、交通管制、周围地区治安秩序维护;

保障救援道路交通畅通;

协助做好人员疏散工作. (5)市民政局:按相关规定负责伤亡人员的抚恤、救济发放,协助做好人员疏散工作并迅速启动突发灾害应急救援机制. (6)市财政局:负责在应急救援中按规定应由市级财政承担的有关应急资金保障工作. (7)市环保局:负责组织危险化学品事故现场的环境应急监测;

对可能存在环境影响的区域发出警告;

负责监督事故现场危险物质的处置,防止其对周边环境进一步污染;

统一提供危险化学品事故造成环境污染的信息. (8)市住建局:负责指导协调因事故现场受损建(构)筑物的应急处置工作. (9)市交通运输局:负责协调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事故应急处置装备保障工作;

负责组织提供运送救援人员和救援物资的公路、水路交通保障工作. (10)市质监局:负责组织对事故所涉及的特种设备的检测、认定,提出事故应急技术措施及事故现场特种设备的处置方案. (11)市安监局:负责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组织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的普查,为应急救援提供相关情况;

负责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事故的牵头处置,参与其他领域事故的处置工作. (12)武警三明支队:根据救援工作要求,组织防化专家和防化部队参加现场救援. (13)市公安消防支队:负责扑灭火灾,控制易燃、易爆、有毒物质泄漏的事故现场及洗消工作;

组织伤员的搜救工作. (14)市交警支队:负责保障救援交通顺畅,必要时实施交通管制. (15)市通信发展管理办:负责指导、协调保障事故现场的通信畅通. (16)市气象局:负责指导协调事故应急救援期间的气象服务保障工作. (17)国网三明供电公司:负责指导协调事故现场及周边相关地区电力应急保障工作. 3.4县(市、区)级政府 负责组织、协调、实施本辖区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处置工作.负责制定与实施救援方案,组织开展应急救援,核实遇险、遇难及受伤人数,协调与调动应急资源,维护现场秩序,疏散转移可能受影响人员,开展医疗救治和疫情防控,并组织做好伤亡人员赔偿和安抚善后、救援人员抚恤和荣誉认定、应急处置信息发布及维护社会稳定等工作. 3.5应急救援队伍 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队伍包括公安消防,企业应急救援队伍,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卫生、环保和其它有关部门的应急救援队伍等.必要时,协调驻明区部队和省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队伍.各应急救援队伍接到调度指令后,应立即携带专业救援装备器材,赶赴事故现场,在指挥部统一指挥下,发挥专长、相互协作进行现场处置. 3.6工作组 工作组是根据事故应急处置工作需要,按照领导小组的要求,成立并派往事发现场的临时工作机构, 指导协助指挥部做好事故应急处置工作.工作组成员由领导小组根据工作需要确定,工作组的职责是:事故发生后,及时了解掌握事故基本情况和初步原因;

督促县(市、区)人民政府和相关部门及事故发生单位核查核实并如实上报事故遇险、遇难、受伤人员情况;

根据前期处置情况对救援方案提出建议,协调调动外部应急资源,指导事故应对处置工作,但不替代指挥部的指挥职责;

下载(注:源文件不在本站服务器,都将跳转到源网站下载)
备用下载
发帖评论
相关话题
发布一个新话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