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旋风 2019-07-17
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政府文件 东政发〔2016〕27号 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东城区网格化环境 监管工作方案(试行)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委、办、局,各区属机构: 《东城区网格化环境监管工作方案(试行)》已经2016年4月18日区政府第101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政府 2016年5月18日 东城区网格化环境监管工作方案 (试行)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环境监管执法的通知》(国办发〔2014〕56号)、《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健全大气污染防治体制机制推动空气质量持续改善的意见》(京政发〔2015〕29号),以及北京市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首都城市环境建设委员会办公室、北京市社会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合制定的《实施网格化环境监管工作意见(试行)》(京环保委办〔2015〕2号)(以下简称《工作意见》)的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市委市政府和区委区政府关于"实施环境保护网格化管理"的有关要求,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全面覆盖、责任到人"的工作原则,依托现有网格化城市管理系统,以《东城区城市管理监督综合考核办法》为依据,充实和强化基层环境监管工作,提高环境监管质量和效益,推动环境质量加快改善,为建设国际一流的和谐宜居之都和首都文明城区做出积极贡献.

二、工作目标 对现有已经纳入网格化城市管理系统的环境监管内容进行充实和细化,逐步将环境监管职责具体落实到街道网格化服务管理分中心,进一步加强街道分中心统筹、监督职能和与区网格化服务管理中心实现信息资源共享、工作协同联动.建立污染源动态更新与管理机制,建立分类分级处理和上报反馈制度,做到"执法全覆盖、监管无盲点",全面提升环境监管执法能力,及时发现环境污染问题,并力争大部分环境污染问题在基层得到解决.

三、工作原则

(一)依托现有,资源整合.依托现有网格化城市管理系统,将环境监管纳入现有网格化城市管理平台,增加环境监管职责和任务,及时发现并努力解决环境违法问题.

(二)重心下移,力量下沉.落实街道网格化服务管理分中心和社区的环境监管职责,加强基层网格监督员能力建设,推进监管重心下移.负有环境监管职责的有关执法部门负责指导、督促监督员落实监管职责.

(三)建立机制,明确职责.建立区网格化服务管理中心组织实施、街道网格化服务管理分中心具体落实的机制.明确网格监管职责与工作程序,建立巡查发现问题、分类分级处理和及时上报反馈等制度,把责任落实到网格,问题解决在网格.

(四)强化考核,落实责任.强化区网格化服务管理中心的监督指挥作用,加强指导、监督和考评,建立督查与稽查考核机制,纳入绩效管理体系,促进环境监管工作责任落地.

四、工作程序 依托东城区城市网格化信息综合管理平台,实行"信息收集→案件建立→任务派遣→任务处理→任务反馈→核实结案→综合评价"的七步工作流程. 1.信息收集.监督员开展网格巡查,将发现的问题上报区网格化服务管理中心. 2.案件建立.区网格化服务管理中心接到上报信息后在平台系统内对案件进行立案. 3.任务派遣.区网格化服务管理中心根据上报信息的性质和类型,根据法定职责将案件派遣至相关责任主体部门受理. 4.任务处理.受理部门根据要求在规定时限内完成案件查处工作,对需多部门进行联合调查的,由本级责任主体部门负责组织实施联合执法. 5.任务反馈.受理部门执法人员在事件处置结束后,将查处结果按时反馈至区网格化服务管理中心. 6.核实结案.区网格化服务管理中心将执法人员办理反馈的结果通知监督员,并由监督员现场核实监督问题整改情况,核实结果反馈至区网格化服务管理中心. 7.综合评价.区网格化服务管理中心对事件从发现受理到最终处置结案全过程开展综合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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