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期限为7天,公示时间自2015年2月12日至2015年2月18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或异议不成立的,市住房保障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予以登记,正式确定为取得购房入围资格,有异议的可拨打监督举报电话. 监督
电话:5212653
5215205 18854769301(上午:8:00-11:30下午:1:30-5:30) 查询方式:邹城市房管局网、邹城市外宣网. 邹城市住房保障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一五年二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