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雷昨昀 | 2019-07-18 |
2、无房户随父母租房居住的适龄儿童.家长必须提供:适龄儿童与父母(法定监护人)在一起的户口本、儿童的出生证明、儿童免疫接种证明、租房协议、租住房房产证及房主身份证、2017年起三年以上的房屋出租完税证明及发票、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出具的无房证明等相关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3、政府拆迁区域的被拆迁户中的适龄儿童.适龄儿童父母已回迁的,在回迁房所在学区入学.货币安置和尚未回迁安置的适龄儿童父母,按实际居住地所在学区入学,有房户,除
1、 中所需提供的材料外,还需提供适龄儿童父母的拆迁协议的原件及复印件.租房居住的,在租住地所属学区学校入学,除
2、 中无房户所需提供的材料外,还需提供适龄儿童父母的拆迁协议的原件及复印件. 第二类:进城务工(含经商)人员子女中的适龄儿童
1、进城务工人员子女中的适龄儿童.家长必须提供:户口本、儿童的出生证明、儿童免疫接种证、父母双方与用人单位(城区学校范围内的)签订半年以上的正式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在社会保险管理部门(市或双桥区)自2017年1月以来连续缴纳的 三险 (即养老、医疗、失业)凭证、房产证(租房居住的须提供租房协议、租住房房产证及房主身份证、2017年起三年以上的房屋出租完税证明及发票、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出具的无房证明)、与住所一致的父母双方居住证等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2、进城经商人员子女中的适龄儿童.学生家长必须提供:户口本、儿童的出生证明、儿童免疫接种证、适龄儿童父母在双桥区城区学校招生范围内注册半年以上的工商营业执照或市场监管部门出具的营业场地或摊位半年以上租赁合同(含租赁发票)以及2017年1月以来的连续纳税证明(或免税证明)、居住房产证(租房居住的须提供租房协议、租住房房产证及房主身份证、2017年起三年以上的房屋出租完税证明及发票、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出具的无房证明)、与住所一致的父母双方居住证等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学校分两个批次(第一类、第二类)对入学儿童家长提供的材料进行审核.经查验相关材料后,对拟招收的学生名单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和市、区教育局检查.公示期结束后,符合入学条件的儿童由学校发放入学通知.学校每天上报招生情况,如学校遇有超出学位上限情况,双桥区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将对不具备长期居住条件(租房)的城区户籍适龄儿童和进城务工(含经商)人员子女做相对就近入学调整.
(六)原则上市区范围内每个房产证每六年(2014年起算)只接收一名适龄儿童(不包括孪生儿童和二孩)在本学区学校入学.
(七)学校对录取的新生必须采用随机混编方式进行分班,教育、纪检监察部门将随机抽查.各校不得以任何理由分 快慢班 、 重点班 、 特色班 、 分层次班 等,不得设立 实验班 .
三、初中招生
(一)初中招生原则上实行 整体对口入学 的免试招生办法(即初中学校按对应小学划分学区),坚持 学区 九年一贯制管理.鉴于民族中学和师院附中对应 学区 小学毕业生数超出学位上限,已无法容纳.为此,对民族中学和师院附中 学区 小学毕业生,一是按居住地做部分就近入学调整;
二是对不具备长期居住条件(租房)的进城务工人员(含经商)子女做相对就近入学调整.(具体规定按2017年《双桥区小升初分配方案》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