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雷昨昀 | 2019-07-18 |
(二)统一按分配方案分配小学毕业生,实行一刀切.对学校自行招收的新生,学籍管理部门在平台上一律不予审核.
(三)招生程序
1、双桥区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制定2017年《双桥区小升初分配方案》.
2、在市教育局的指导下,区教育局根据《双桥区小升初分配方案》,对符合条件的2017年小学毕业生进行小升初分配工作,同时分档.
3、在市教育局的指导下,区教育局下发初中新生名单,同时将小学毕业生电子档案随新生名单分到相应学校.
4、在市教育局的指导下,区教育局将初中新生名单导入学籍平台,学校进行录取提挡工作,区教育局进行审核.
(四)学校对录取的新生必须采用随机混编的方式进行分班,教育部门、纪检监察部门将随机抽查.各校不得以文化课考试的方式选拔新生或分 快慢班 、 重点班 、 特色班 、 分层次班 等,不得设立 实验班 .
(五)北京师范大学承德附属学校初中部,在招收片区内小学毕业生后,空余学位,由学校制定自主招生办法,将面向双桥区等生源集中、就学困难的区域招收部分特长生,并提供住宿.
(六)承德市第二中学(河北承德外国语学校)初中部,计划招生4个班,总计200人,其中双桥区、高新区招收100人,其他县区招收100人.招生办法采取学生自愿报名,学校组织英语测试,根据测试结果公开录取.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市教育局主要领导和区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市教育局主管副局长和区政府主管教育副区长任副组长、相关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双桥区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辖区内中小学(含市直属中小学)招生工作.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义务教育招生工作的重要意义,各尽其责,全力配合,确保2017年招生工作圆满完成.
(二)落实部门职责.市、区教育局要加强对招生工作的组织和对相关人员的管理、教育;
纪检监察部门要派出人员对招生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