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yn灬不离不弃灬 | 2019-07-18 |
500、1:
1000、1:2000,特殊情况下也可采用其它比例尺 项目位置区位图应附在建筑工程选址意见书或规划条件申请书中,并与建筑工程选址意见书或规划条件申请书中的内容相协调 策划方案总图 应附有建设项目策划方案总图,并根据总图规模选择合适的幅面输出,以能清楚的表示出拟建建(构)筑轮廓、层数、使用性质、标注、指标等内容. 建设项目城乡规划控制条件论证 一般规定 建设项目城乡规划控制条件论证应包含以下内容: 建设项目与控制性详细规划论证 建设项目核查类限制条件论证 建设项目前置会商类限制条件论证 建设项目后置会商类限制条件论证 建设项目与控制性详细规划论证 依据《城乡规划法》、《天津市城乡规划条例》、《城市、镇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审批办法》、《天津市规划控制线管理规定》、《天津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等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对建设项目是否符合上位控制性详细规划情况进行核查,提出是否符合上位控制性详细规化的明确意见. 控制性详细规划是规划对建设项目管理的重要法定参照依据,目前天津市的规划管理从体系健全、便于管理的角度出发,规划控制管理分为宏观控制的 控制性详细规划 和具体管理的 土地细分导则 . 上位控制性详细规划应核查的内容包含: 建设项目是否符合上位控制性详细规划规定的土地使用性质及其兼容性等用地功能控制的要求 建设项目是否符合上位控制性详细规划规定的容积率、建筑密度、绿地率等用地指标的要求以及 历史街区 的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容积率、建筑高度等用地指标的要求 建设项目是否符合上位控制性详细规划中 城市级 街道级 公共服务设施、客运公共交通设施、城市基础设施和公共安全设施的用地规模、范围及具体控制要求 建设项目是否符合上位控制性详细规划中铁路和城市轨道交通(黑线);
各类绿地范围的控制界线(绿线);
历史文化街区的保护范围界线及历史文化街区以外的区、县及以上的文物保护单位和历史建筑的保护范围界线(紫线);
河、湖、库、渠和湿地等地表水体保护和控制界线(蓝线);
城市道路的控制线(红线);
基础设施用地控制界线(黄线);
生态用地保护红线,以上 七线 及控制要求 上位土地细分导则应核查的内容包含: 建设项目是否符合上位土地细分导则规定的土地使用性质及其兼容性等用地功能控制的要求 建设项目是否符合上位土地细分导则规定的容积率、建筑密度、绿地率等用地指标的要求 建设项目是否符合上位土地细分导则中 城市级 居住区级 居住小区 公共服务设施、客运公共交通设施、城市基础设施(须包括供电线路走廊、电缆通道、区域变电所、区域配电所)及公共安全设施的用地位置、规模、保护界线,及相应的控制指标和要求 建设项目是否符合上位土地细分导则参照6.4.1.3中d)项 建设项目是否符合上位土地细分导则中海绵城市、充电设施等的具体控制要求 上位控制性详细规划核查成果组织及要求 应说明建设项目所在的控规单元编号、街坊编码、地块编号 应说明控规要求的各项指标,宜采用表格形式列出 应对建设项目的各项指标与控规指标做对比,宜采用表格形式列出 应给出指标对比之后的说明及结论,对建设项目指标不符合控规要求的内容突出显示 应将本项目所在位置在控制性详细规划图中标示出,并将本项目所涉及到的控规信息在图中引出、标示 上位土地细分导则核查成果组织及要求 应说明建设项目所在的土地细分导则中单元编号、街坊编码、地块编号 应说明土地细分导则要求的各项指标,宜采用表格形式列出 应对建设项目的各项指标与土地细分导则指标做对比,宜采用表格形式列出 应给出指标对比之后的说明及结论,对建设项目指标不符合土地细分导则要求的内容突出显示 应将本项目所在位置在土地细分导则图中标示出,并将本项目所涉及到的控规信息在图中引出、标示 建设项目核查类限制条件论证 依据《城乡规划法》、《天津市城乡规划条例》、《天津市居住区公共服务设施配置标准》等法律、法规、标准,对居住类项目的公共服务设施配置情况进行核查,提出是否达标的明确意见. 建设项目核查类限制条件论证内容应包含: 居住项目公共服务设施配置情况核查 日照条件核查 地震监........